99年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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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证样本
摘要:
绍兴文理学院调整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本科生可授予学士学位。细则包括学术诚信、学业成绩、综合学业平均学分绩点、补考或重修课程学分、普通话水平等要求。对于因特定情形未取得学位的学生,满足一定条件可授予学位。授予学士学位的组织机构包括学院学位评估小组和学校学位评估委员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学位评估委员会解释。对于特殊情况,如专科背景或高职毕业书上的描述,需按学校具体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