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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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证实
摘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国家教育部国际交流与沟通交流司造表,由我国使领馆文化教育文化艺术处出示,是留学回国人员在中国的就业、入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该证明限发给在海外正规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学术研究且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留学生。办理该证明需持护照签证、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原件,或进修班、教育经历证明。已回国者仍可办理,但材料需完整。办理时需提交系列号签到申请表、就读证明信、护照身份页和签证页等材料。该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签到备案系统里显示。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先办理归国证明,随后进行学位认证。证明的功效包括办理海外文凭、学位认证,按国家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以及证实留学回国人员出国留学历经。办理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认证等,以防止假学历和留学历经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