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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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在农村建房是什么性质)
《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和责任确认,国有土地以有偿运用为主,特定建设用地可经政府同意以划拨方式获得。划拨目标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续期需提前一年请求并支付土地出让金,期满后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考虑是否同意划拨获得。
《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和责任确认,国有土地以有偿运用为主,特定建设用地可经政府同意以划拨方式获得。划拨目标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续期需提前一年请求并支付土地出让金,期满后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考虑是否同意划拨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