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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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2003年高中毕业证:面对高考的替代
文章摘要:文章讨论了高考替代事件对教育公平的冲击,并指出应将教育权纳入民法典人格权的保障范围。通过多个案例分析了高考被替代者的维权困境,指出了现有法律在保护教育权方面的不足。作者认为,受教育权作为人身权利中身份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明确将其纳入司法保障范围,并明确侵犯教育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作者呼吁法律从业者和官员要真正为民众做实事,让法律成为保障教育公平的有力工具,不再让受害者陈秀春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