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县教育局招标学校建设项目,建筑公司中标并完成施工,涉及变更和增加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后,建筑公司提交项目竣工结算,但教育局不承认审计结果。建永项目资金解决中心代表建筑公司起诉教育局,争议焦点包括增加的1000万元工程款、工程欠款和保修金利息的起点及鉴定费分担。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认同评估报告中的项目增量,保护客户权益并帮助客户获得更多项目资金。针对技术经济签证批准表,该文章提供了解答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