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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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国有制土地使用证:公司未获得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证,遭受征收行政单位是不是应给与补偿?
文章讨论了公司因未获得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证而遭遇征收时是否应获得补偿的问题。通过实际案例,讨论了甲公司与市政府之间的纠纷。文章指出,在我国征收制度中,无论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用地的征收,都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虽然甲公司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但基于其合法占据和应用房产的情况,以及其在特定情况下对涉案土地的所有权,有权获得补偿。市政府应该对相关补偿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