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山东省优秀思政课教师”称号的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位于底蕴丰厚的济南古城。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布鲁人丁(55)字第1618号通知,决定创建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挂牌,由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布《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准,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10月,学院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启动山东政法学院筹建工作。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学院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经过60余年的不懈努力,山东政法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主要进行本科教育,同时涵盖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核心特色,兼具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最近,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揭晓了2022年度“山东省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结果,山东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欣欣副教授获此殊荣。山东政法学院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创新,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致力于打造一支信仰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履行培养党员、为国家育才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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