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毕业证教师张荣丽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中华女子学院毕业证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华女子学院毕业证法学院教师张荣丽副教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荣丽,1986年毕业于北京经济管理学院,1988年进入中华女子学院的前身——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工作,后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一直担任法学院教师。教学、科研之余,她积极参与保护妇女儿童立法完善及个案研究、法律咨询等等工作。从教三十余年,她为培养具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能力的专业人才、普及和弘扬新时期党和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法律、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立法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荣丽30多年来坚守教学第一线,始终把站好讲台作为教师的天职,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刑事诉讼法》《弱势群体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实务》《妇女维权的途径与策略》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课程。她坚持教书育人,把调研和从事维权工作积累的诸多案例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魅力,言传身教,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提升她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
她教授的《刑事诉讼法》获评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
张荣丽长期致力于妇女人身权利保障、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研究,主持和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妇联权益部委托的多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研究项目,被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聘为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研究专家。她的研究成果有些进入教材,有些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有的作为“要报”为维权工作服务,有的成为审判机关制定涉妇女儿童案件裁判规则的重要参考,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她作为副主编的教材《社会性别与法律》获得全国妇联第三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与同事合著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家庭与法律》成为研究生的教辅资料和妇联组织维权培训教材。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法学院院训“砺法律之剑,维弱者之权”。
张荣丽长期坚持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回馈社会,积极参与预防打击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推动妇女儿童保护立法完善。她受邀参与一些家暴、受虐妇女杀夫、儿童受虐待、性侵害、妇女被拐卖等典型案件讨论,并向司法机关、妇联组织及公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为案件的依法处置和公正裁判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2011年至今,她受《中国妇女报》邀请,对多个典型案例及评选出的年度妇女权益新闻作专家点评,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1+1”“央视新闻周刊”等节目采访,应各地妇联和相关单位邀请,坚持为妇联干部和司法、民政、社工等相关人员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培训,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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