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6年7月起,为满足建设东北根据地大批专业干部的需求,东北银行总行在佳木斯成功举办了第一期短训班。
到了1948年3月,东北银行总行从佳木斯迁移至哈尔滨,并将总行短训班设立在哈尔滨市田地街。
1948年12月,随着东北银行总行的迁移,训练班也随之从哈尔滨搬至沈阳市,并入驻沈阳市小南门里原交通银行旧址。
1950年6月,东北银行总行决定在东北银行干校的基础上扩建为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并投入东北币5亿元作为建校资金。1950年7月25日,干校正式从沈阳迁至长春市人民广场银行大楼。
1952年10月23日,国务院和教育部决定将东北计划统计学院、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合并,成立东北财经学院。经过调整,原东北银行专门学校的部分教师、职工和专科学生迁至沈阳,并入东北财经学院;同时,保留部分教师、职工和高职科学生,开始筹建银行学校。
1958年9月29日,吉林财贸学院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停止运营。
1969年11月,在吉林省革委会提出“加强战备”、“藏干于民”、“建立农村红色根据地”的口号下,加快部署和动员全省干部插队落户,同时决定撤销吉林财贸学院。
1970年8月,吉林省革委会决定将原吉林财贸学院、省财贸干校、省商业学校、省粮食学校、省供销合作学校五校合并,成立吉林省财贸学校,校址位于长春市斯大林大街82号原吉林财贸学院院址。
197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吉林财贸学院。
经过恢复、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办学时期,吉林财贸学院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财经高等院校,并成为省属重点高等院校之一。
1992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吉林财贸学院划归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并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税务本科普通高等学校,肩负着为全国税务系统和吉林省培养高级税务及各类财经管理专业人才的重任。
2000年,在高等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学院划归吉林省,成为省属院校。
2004年初,长春税务学院被确立为吉林省重点高校。
2010年,教育部批准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学院设有以下专业:
-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方向)、电子商务。
-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俄语)、国际商务。
- 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
- 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
- 电子商务、国际会计、国际金融。
- 英语(经贸方向)、日语(经贸方向)、朝鲜语(经贸方向)。
- 财政学、税收学(注册税务师与高级税务经理方向)。
- 统计学院:经济统计学、统计学。
- 新闻学(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
- 应用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保险精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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