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编号(学籍号和毕业证号填写规则)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学籍号和毕业证号填写规则通知如下:
1、学籍号由6位数字组成,毕业证号由8位数字组成。
2、学籍号和毕业证号均采用阿拉
学籍号:由学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和入学年份组成;
毕业证号:由学校名称、城市代码、年份、班级和序号组成。
其中,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为必填项目;学校名称和年份为选填项目。详情参考下图:
河北普通高中毕业证编号是由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分配的。编号一般分为12位或13位。前6位为高校代码,7-12位为准考证号,后4位为顺序号。
学生的学籍号是由学校统一编制的,一般为9位数或10位数。其中,前6位表示所在地区、高校代码;7-8位表示入学年份;9-10位表示出生年份。
毕业证上的证书号是由县(市、区)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同一地区、同一年份毕业的学生的证书号是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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