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先生提出了一个关于补办高中毕业证的问题。他在2002年就读于丹江口市第一中学,2005年复读一年,但由于保管不当,遗失了高中毕业证。现在,他需要原件来评定工作职称,因此想知道如何补办高中毕业证。
市教育局的回复是,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鄂教幼高[2017]6号),2017届及以后的毕业生不予补办毕业证,只能由学校出具高中毕业证明。而涂先生是2017年以前的高中毕业生。
以下是补办高中毕业证的具体步骤:
1. 补办人需填写《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内容包括在某高中学校就读时间,原学籍号和毕业证号,丢失原因。如果学籍号和毕业证号不清楚,可以到原毕业学校查询。
2. 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到原毕业学校核实并盖学校章。
3. 到十堰日报或十堰晚报登《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
4. 《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登载一个月后,补办人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和登有《高中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十堰市教育局619室进行第一遍核实并领取空白毕业证。
5. 补办人携带空白毕业证到原毕业学校,在相关老师指导下填写完整,贴上照片,并盖上学校印章和校长印章。
6. 补办人携带《高中毕业证补办申请》和填写好的毕业证到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第二遍核实并加盖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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