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12年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证制作图
学院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湖北经济学院校长签名
2012年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证制作图
学校名称:湖北经济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省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主要从事经济学、管理学、法律、文学、科学、工程、艺术等学科的协调发展;入选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期)、2011年湖北省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湖北省硕士项目建设单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湖北经济学院由湖北商学院、武汉金融学院、湖北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学校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湖北商学院总督张志洞(湖北商学院前身)。、截至2021年1月,学校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设有16所二级学院,57所本科专业;硕士学位项目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本科生15958人,研究生634人;专职教师1038人。截至2018年12月,固定资产总值173038.7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376.74万元,纸质书籍196.625万册。
国标代码:11600;
办学性质:全日制省级公办本科院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杨桥湖大道8号
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3.学校招生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机构
4.学校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5.招生领导小组设有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6.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以保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招生计划
7.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学生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
8.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规定,学校适当预留招生计划,调整各省平行志愿申请的同分现象,缓解学生不平衡(主要投入我校积极、优质学生集中的省市)。保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录取规则
9.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专业安排
(1)根据其备案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择优录取方式。
(2)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符合高考科目的要求,志愿者规则遵循原则,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可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当考生报告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者服从调整的前提下,调整到未记录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退回。
(4)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参照省(区、市)同分备案排名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5)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备案排名规则和录取规则的,按照规定执行。
1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各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排名成绩转换标准:排名成绩=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60% *40%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实行“分数优先”的择优录取方式。
12.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按照学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手册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省级专业计划,不承认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
13.外语语言。外语文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限于英语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另有规定除外);其他专业不限于考试语言,但学生进入学校后,公共外语课程用英语授课。
14.政策加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加分得到认可,但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考生将在加分后进行专业安排。
15.中美合作办学项目:本专业分类备案,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不能转到其他专业。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费标准:25000元/年。
湖北经济学院历届领导:党委书记:温兴生
院长:方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华
党委副书记:刘大洪
党委常委、副院长:鲁晓成、何慧刚、张国安、傅宏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本科毕业证校长目录》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949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