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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制作图
学院简介
学校概况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毕业证书颁发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校长签名
2008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制作图
1、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国际学校代码:13263、湖北代码:C535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武洛路694号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洛路
三、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四、办学水平:专科(高职院校)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1958年,原名湖北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湖北艺术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艺术学校、省文艺干校、省电影学校、省艺术研究院合并,正式升级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艺术学校、省文艺干校、省电影学校、省艺术研究院合并,正式升级为湖北省独立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成功通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办学水平评估,成为我省唯一一所培养艺术类高职人才的优秀院校。
学院拥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歌剧学院、媒体学院、艺术教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国际继续教育学院等8所学院,形成了以表演专业为主导、文化服务等非表演专业协调发展的优势专业集团。
学院坚持立德育人、立校质量,积极拓展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需求的新型专业。其中,舞蹈表演和歌剧表演是中央财政支部的重点专业;音乐、歌剧、舞蹈是国家文化遗产创新示范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是湖北省品牌专业;影视表演是湖北省特色专业;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是国家控制专业;2019年经教育部认定,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为国家骨干专业,“湖北民间舞蹈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艺术‘双师’教师培训基地”是国家双师教师培训基地。
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和专业为准。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原则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学院按照志愿者优先和分数相结合的原则录取。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填写志愿者,从高到低录取,当第一志愿者专业不能满足考生时,根据第二志愿者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第三志愿者专业录取,等等。所有不能满足填报志愿、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专业的考生,将退出档案。
2、各专业无外语要求,非英语考生入学,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健康要求: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4、湖北省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专业技能成绩。
5、湖北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执行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6、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执行综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7、其他省份艺术专业的考生应当达到省级专业联合考试专业的合格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照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规则。
8、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批次录取分数线,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专业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由学院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校长:何国华:1984-1986年;何国华:1986-1992年;牛均富:1992-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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