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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大专毕业证样本
一、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大学曾用名)一般指北京建筑大学毕业证号。英文全称北京建筑大学:Beijing、University、of、Civil、Engineering、and、Architecture,英文简写:BUCEA
二、高校国际代码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代码:10016。
三、办学地点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
四、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博士
五、办学性质
公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建设高校
六、颁发证书
符合规定年限内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外语考试语言要求
不限外语(新生入学后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程)。
八、体检标准
原则上,我校实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色弱限报:
环境创新人才实验班(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建筑学(实验班)(含建筑学(创新实验)、建筑(城市设计)两个实验班、建筑(包括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大专业)、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
(2)色盲限报:
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
(3)单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无法准确识别的限制:
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包括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实验班)、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显示器上无法准确识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中任何颜色的数字和字母。显示器上无法准确识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中任何颜色的数字和字母。
九、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没有专业水平差异;
2.认可地方加分政策,加分到专业;
3.(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河北、辽宁、重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律、法律(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五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和所选科目的总分;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所选科目的总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其他省份: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对文综/理综、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比较;
4.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不退档;
5.所有专业入学前后都没有艺术加试;
6.所有专业都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施“招生计划1”: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规则在1范围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施“招生计划1”: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规则在1范围内。
十、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4200元/学年/学生,其他专业4600元/学年/学生,国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训)项目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按每学年600-1200元的标准收取。
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训)项目录取后将进行二次选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2.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3.专业分流按大类招生专业录取后按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主要按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进行。
4.2021年招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培训地点是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期间,无论专业如何,通过预科期末考试的人都可以转到本科阶段。预科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当年的教学资源和各专业设置,为预科班学生提供可选专业、科目、计划数量和专业限制。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选择专业,成绩优秀者优先选择专业,学校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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