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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样本
第二章,学校概况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Guangxi、Vocational&Technical、Institute、of、Industry)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价的优秀学校,广西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培养单位,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试点单位。2003年8月,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广西南宁化工学校和广西轻工业学校合并升级。2003年8月,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广西南宁化工学校和广西轻工业学校合并升级。2013年10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贵港职业学院合并。截至2019年9月,学院现有校园占地近2000亩,固定资产4.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3亿元。校内实验培训场所321个,校外培训基地249个,其中国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2个,石油化工职业教育培训国家示范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基地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培训基地10个。、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样本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五条 办学水平:高职院校(专科)
第六条 12364学校国标代码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第二个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第三校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武源大道87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高职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相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我院招生规定;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并提交我校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招生,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新生进行审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对考试安全负责,认定和处理违规考生,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履行学校招生信息披露的相应职责;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其他招生工作;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调查、处理和回复学校的相关招生行为。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国家政策和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训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科学、稳定、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法。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国家政策和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训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科学、稳定、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法。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当招生过程中各专业在线学生差距较大时,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减少在线学生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学生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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