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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制作图
学院简介
组织机构和职责
招生计划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长签名
2003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制作图
学校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525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位于中国汽车城-湖北省十堰市,是唯一以工程、管理、经济、文学、科学、法律、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也是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新工程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一批大学,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项目建设大学是入选国家新工程研究实践项目、“湖北省2011计划”领导大学和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立于1972年,198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大学,1985年获得所有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大学,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2021年7月学校官网,学校占地面积95.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根据2021年7月学校官网,学校占地面积95.6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图书馆总面积1.68万平方米,纸质文献110.4万册,电子书100多万册。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学生和研究生近1.5万人(含独立学院)。
英文名称:Hubei、University、of、Automotive、Technology。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第三条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授予学士、硕士学位的权利。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招生政策,落实党委和行政招生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实施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遵循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学生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考虑省级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和省级考生总注册比例、学生质量和就业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招生计划,编制今年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九条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预留少量计划,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考生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历届领导:党委书记程红兵:
党委副书记张文学
党委副书记:杨立志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林雪荣
党委常委、副院长简伟、张红霞
副院长:张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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