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用户都在寻找签约单位扣留毕业证的答案。今天,毕业证样本网总结了几个答案给大家解释!97%的新客户认为,本文讨论签约单位扣押毕业证书的知识是否合法,工作单位扣押毕业证书是否值得一读!
违约金问题和扣押文凭问题
我今年2008年6月毕业。我以前在一个单位实习。毕业后,我留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我在2008年8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然而,在签署文件后,该单位和我们想要一份文凭。据说我们只能在一年内拿到文凭。然而,获得它的可能性很小。我们的月薪卡包括工作工资卡和奖金工资卡,工作工资卡在签订合同时给了我们,我们也享受了奖金,但奖金在奖金卡上,单位不给我们奖金卡,必须给他们毕业证书奖金卡,我不能给他们毕业证书,所以我想辞职,想知道辞职违约金赔偿,合同说违约是培训费的赔偿,但在签订合同之前,单位要求我们签订单位自己的赔偿文件,说如果提前辞职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我现在辞职将按一个月的工资提前辞职,问是否这样,2008年新合同法规定不赔偿,扣留我们的毕业证书是否违法,工人违反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和禁止限制应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不得扣留毕业证书。
一、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就违约金达成一致: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非岗前职业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天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的,违法无效。
二、扣押毕业证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资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留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1.单位扣留您的毕业证书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
2.2008年1月1日,单位与您签订的补充协议.1后就因与2008.1.一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抵触,属于无效协议,不需要履行。如果单位没有为您支付专业技术培训费并签订培训协议,则您不必支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3.如果您提前30天按照正常流程提交辞职信,单位仍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扣留毕业证书,不办理辞职手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限制竞业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和期限达成协议,竞业限制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其他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公司在工作期间扣留工作人员的毕业证书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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