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急需、短缺专业的研究生,丰富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有效提高我校各队伍的学术水平和学术结构,不断提高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晋人社厅〔2017〕35号)精神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19年硕士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开放、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和学位的人员
(1)国内学位: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的学术硕士学位,第一学位必须是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包括独立学院和私立本科院校)。
(2)国(境)外学历:毕业院校为世界前400所院校(以英国泰晤士报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第一学历取得国(境)以外的院校,毕业院校为世界前400所院校(以英国泰晤士报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硕士、本科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第一学位毕业于国内大学的,必须招收全日制B级以上大学(不包括独立大学和私立本科大学)。
毕业于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名单通知,发布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和世界前200所大学(以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研究生优先考核、就业。
2.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双师型教师
硕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与专业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和五年以上行业(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经验,可指导本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双师型教师可放宽至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好,热爱教育,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良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
6.申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优秀的可以是中共预备党员。
三、招聘计划和就业方法
就业方式为人事代理聘用。
三、招聘计划和就业方法
就业方式为人事代理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一个岗位。
4.注册联系方式:0359-2090084
5.注册时必须准备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硕士(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2019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具有国(境)以外学历的人员,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以外学历证书》原件。
(二)具有国(境)以外学历的人员,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以外学历证书》原件。
(3)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4)申请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双教师岗位,应提供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五年以上企业。
(五)申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的,应当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按上述材料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注册系统上传材料。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考试
学校成立了资格考试小组,负责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要素。
取得国家(边境)以外学位的申请人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的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认定。
证书(证书)不完整或提供的证书(证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考试的,取消申请人的资格。
校园网公布了资格考试结果。
(三)招聘考核
1.世界前200所大学的“双一流”毕业生和双师型教师将提前进行评估。这些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讲课、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通过面试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优先录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就业情况及时调整招聘专业和计划,并在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2.根据补充公告公布的招聘专业和计划,组织非“双一流”和非世界前200所大学的毕业生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组成,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英语、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70%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文史知识、理工科高等数学。笔试内容未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3小时。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取得准考证的时间、笔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校园网公告。
监控笔试和阅卷的全过程。
面试考场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分布和人数设立。考生笔试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面试考生按拟招聘专业计划考生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于比例小于1:3的岗位,报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讲座、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和专职组织者提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分。
面试安排见校园网公告。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公示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校园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调查的考生。
学校组织人员到具有体检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必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格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补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应当出具不就业的证明材料,如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招聘工作组可以通过电话回访、信件咨询或派人到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填补。
体检、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五)宣传录用
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调查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校园网站上公布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核实,将被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向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期满后,人事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拟录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主动放弃申请资格或者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发生岗位空缺时,不得补充其他申请人。
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证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日,以证书签字时间为准)。未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全过程公开机制。招聘工作应实现信息披露、过程披露、结果披露、招聘信息、面试评估、体检、调查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并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向公众公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认真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应明确相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及时纠正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认真处理有关责任人。
3.认真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转岗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招聘规定的申请人,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者录用资格;违反招聘规定的申请人,一经核实,终止录用合同,予以解除。
4.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组织领导
成立运城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和公开招聘监督小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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