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毕业前
毕业不满五年的
大连大学毕业生
你一直在关心申请住房补贴
已经开始受理了!
补贴申请指南已经准备好
快来看看吧
近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1月1日前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和补贴审查的通知。
大连市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前毕业,申请日期不满5年;
2.与市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证明;
3.申请前,在市四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市四区(含高新技术园区)无产权住房(含公寓)。
博士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900元
硕士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大专和本科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补贴期限为5年(自首次补贴月计算),补贴按季度发放。
博士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900元
硕士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大专和本科毕业生
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补贴期限为5年(自首次补贴月计算),补贴按季度发放。
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的认定。
受理时间
2019年7月10日至23日
工作日8:30-17:00
9:00-12:0013:00-15:00
受理地点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7、8号窗口(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认定程序
1.合格大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进入“毕业生服务区”,点击“人才识别申请”、注册信息和保存,打印新就业或独立创业大学毕业生识别申请批准表(以下简称识别申请批准表),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有认证申请批准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境外)学位证书”)、与市四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工作一年以上的单位证书、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市四区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受理地点申请认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条件(住房检查除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合格大学毕业生7天。无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批准表上加盖认可印章。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条件(住房检查除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合格大学毕业生7天。无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批准表上加盖认可印章。
4.宣传合格的大学毕业生,自宣传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或介绍信到受理地点领取认证申请批准表。
第二阶段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和发放住房保障补贴。
2019年8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申报材料
申请人到本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就业职工家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合格的申请材料:
1.《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就业职工家庭);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声明、签字、手印);
3.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印章的申请批准表。
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接受审核程序
1.受理单位所在社区的登记和扫描材料。
二、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市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审查和住房检查。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终审和公示。
通过终审公示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保障计划指标有序发放补贴。
84618709
3962013(负责审核)
3962022(负责发放补贴)
2020年6月1日以后,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认定和住房补贴申请将不再受理。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制作
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大连发布(dl-fabu)
数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左莹
校对:鞠传强孟颖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大连本科毕业证(@大连高校毕业生 住房补贴来了)》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28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