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院应当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部标代码13579,江苏代码1826)。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批准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落实上级招生工作规定,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组织新生审查,履行招生信息披露相应职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今年的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档案调整比例:档案调整比例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档案成绩确定,档案调整比例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江苏、广东、河北、重庆、辽宁、山东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必须符合2022年选修科目和合格考试的要求。
第十三条普通录取办法:
1.江苏省、广东省:“高校专业组” 专业(类别)”志愿备案,考生根据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专业清晰”录取规则在同一大学专业组录取,无专业水平差异。备案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语文(历史首选科目)或数学(物理首选科目)、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河北省、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按“专业(类)) 高校“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
4.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进行录取,没有专业水平差。当备案分数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和外语科目总分排序,两个科目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和外语科目总分排序,两个科目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分数排序。
5.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并服从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能满足、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专业志愿者,退出档案。
第十四条艺术类录取办法:
1.学院开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专业,2022年招收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
2.考生应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招生办公室)有明确的备案分数转换方法的,按规定备案;没有明确的备案分数转换方法的,按(高考文化分)*0.6 省统一考试专业成绩*0.4)综合成绩转换后备案录取。
3.档案考生根据省份档案分数从高到低,按照“专业清晰”录取原则,档案分数相同,根据高考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综合分数,综合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如仍然相同,然后根据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时,英语专业申请外语应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考生入学后可根据高考语言选择英语、俄语或日语,其他语言考生请认真填写),各专业无单一科目成绩要求,不限于男女入学比例。
第十六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预留计划。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学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对于“学校不能录取”和“学校相关专业不能录取”的指导意见,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五章招生审查、收费、奖励和助学政策等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登记的考生,应当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登记。逾期不请假或者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办理。
第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我院2022年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专业(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营销、会计、工程管理)1.4万元/人·年、理工科专业(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5万元/人·艺术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65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训)专业17000元/人·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的暂行办法》(苏价〔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的暂行办法》(苏价〔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800元/人·年。
第二十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残疾学生、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各类助学项目。上述奖励和助学金的最高奖励为每年80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招生政策法规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矿大徐海学院毕业证样本(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来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27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