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位认证是确认中国大陆境外文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与中国大陆学位体系对应关系的唯一权威途径。学成归国后,与申请公务员、高等教育学位、进入国企外企事业单位、进入社保有关。今天小U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认证流程,方便准备回国的同学。
首先打开官
http://renzheng.cscse.edu.cn/
建议大家逐一打开左导航栏,通读一遍。其中,境外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线系统使用手册中有非常详细的表格填写说明,可以在注册后进行比较。
右边是注册填表的地方。提交付款后,可以在账户中查询认证进度。申请人可登录认证系统查看其认证申请的认证进度。如果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也可以登录系统查看需要补充的材料内容,并在线上传相关材料。
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所获得的相应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取得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含学士)。
下列国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位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学习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学习)取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验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书;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验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以外的各种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要求
1.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需要认证的外国语言(国家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为保证认证过程,请同时持有外国语言证书和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提交英语证书;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
3.申请人留学期间的所有护照(包括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最后一页-本人签名页、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
3.申请人出国留学期间的所有护照(包括护照主页-个人信息页、最后一页-本人签名页、出国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申请人出国留学期间护照超过有效期的,还应当在有效期内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信息页。
4.申请人亲自填写的授权声明。
此外,申请人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辅助材料。详见官方网站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3081.htm。
特别提醒
1.认证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均只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发送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发生其他事故。
2.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应确认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目前,留学学位认证申请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生回国证书,但由于留学生购买免税车辆,办理部分省市结算手续,享受国家和地方留学生优惠政策,仍需提交留学生证书,建议留学生在回国前尽快出具留学生证书并妥善保管。
4.2018年1月1日以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需要翻译认证证书。
付款标准及方式
学历证书认证费:人民币360元/件。认证申请人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即可在线支付,并按系统提示支付流程。邮寄服务费的认证结果(EMS):北京市15元/件,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25元/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95元/件。学位认证系统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在认证系统完成注册和在线申请后,申请人需要在线支付认证费。付款完成后,认证申请成功提交。注:认证申请人应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在线支付。
办理周期
注:自2014年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将认证结果邮寄给认证申请人。特别提醒认证申请人,必须在认证申请系统中正确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避免认证结果不能按时送达的问题。网上提交认证申请后,邮寄地址将无法更改。
在发送认证结果时,认证系统将发送电子邮件和短信通知。申请人可以根据通知在认证系统中查询EMS号码,并在“国家邮政快递”官方网站上查询快递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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