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关于放宽人才户籍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发〔2018〕30号)、《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促进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发〔2018〕46号)精神,根据《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补贴(贴)发放实施办法》和《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贴发放办法》的要求,2021年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补贴(贴)和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贴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生活补贴的对象是全日制博士生,世界前200所大学(不包括国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学生(包括2019年以后毕业的兼职硕士学生)和本科生。
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包括留学生)、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生(包括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和本科生。
能力和质量提高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位(硕士、博士)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的在职(聘用)人员。
能力和质量提高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位(硕士、博士)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的在职(聘用)人员。
特别注意:
1、生活补贴和租赁补贴只能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
2.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不能申请学费补贴。
3、一流大学建设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学和研究函)〔2017〕以2号)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ARWU、THE、QS、USNews以四个机构的排名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的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
2、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参加工作,并入以下单位和岗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入职):
(一)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级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市县行政事业单位;
(二)中央、省级驻并高等院校(含省委党校)下同)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科研院所、公立医院;
(三)驻并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就业)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至1年以上),并按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于2018年1月1日结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主创业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和素质提高补贴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
3.能力和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级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市县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本市户籍。
三、补贴(贴)标准
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优秀博士生晋升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可以获得省级相应的财政补贴的,按照补充原则,月补贴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来工作当年补贴1.8万元、工作满3年补贴1.2万元。
能力和质量提高补贴:硕士学位补贴2万元;博士学位补贴3万元;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5万元;高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贴2万元。补贴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为2年。
四、申请材料
(1)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人才补贴(贴)申报”栏,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工作租赁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本地人才能力素质(学位)提升补贴申请表》、《太原本地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导出《大学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表》、《大学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工作租赁补贴表》、《大学毕业生工作学费补贴表》、《太原本地人才能力素质(学位)提高补贴表》、《太原本地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高补贴表》(原件、电子版)excel)
(三)身份证、户口本人单页、人才联名卡;(一份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境外)学位证书、注册证书);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者事业单位录用文件和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检期间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全体员工名单(申请生活补贴、租赁补贴、学费补贴);(原件、复印件1份)
(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不需要提供),在提升学历期间(入学至毕业后)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公务员不需要提供)。劳务派遣人员还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检期间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全体员工名单(申请能力和质量提高补贴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太原司法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
(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
(9)中央、省级事业单位、民办高校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岗位证明材料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纪检部门签字意见、纪检部门公章)。(原件)
1.《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提升补贴申请表》、《太原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必须通过“太原市人才补贴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自制表格不予受理;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得免费认证;
3.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书可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获得(http://rsj.taiyuan.gov.cn)在各级社保窗口打印或办理“太原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各级社会保障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养老保险需缴纳至2021年8月。2021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发放至2021年8月;
5.申请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1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发放至2021年8月;
5.申请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向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府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府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各受理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宣传。11月底,审计部门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审批名单,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5个工作日。
(5)分配。人才补贴(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发放至申请人人才联名卡。
(六)上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诉。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欺诈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贴纸)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补贴(贴纸)资格被取消,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时间:2021年9月7日至11月10日
0351-2366356,0351-2366357
0351-2366358,0351-2366359
接听时间:0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2021年9月11日,申请系统登录时间:
转移: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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