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请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恢复在建安区认定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发放,现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30--31日
二、领取地点
建安区领取地点:建安区文化中心X403室(文峰北路与新元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不能快递。
三、获取材料
(一)申请人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有关程序向发证机构(教育局)申请补办。申请人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申请表交给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属于公立学校教师的,应当将申请表提交教育局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或者申请人无单位的,应当保管申请表。
四、收集方法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地点签字,逾期不承担责任。
(2)申请人自行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以委托亲友领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局
2021年8月27日
审核:张向朝史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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