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国科金发计〔2022〕46号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接收294396项项项目申请,经初审复审后接受292829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议批准,资助项目20472项,重点项目761项,重点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79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6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区域科学基金项目3521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09项。其他类型的项目在集中接收期间正在审批或审批中。其他类型的项目在集中接收期间正在审批或审批中。
9月8日以后,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的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9月8日至13日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补贴通知、无补贴通知和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发送给相关依托单位,并附上资助项目清单和非资助项目清单。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资助项目审查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申请人对不予补贴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不予资助的项目审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自9月8日起,9月28日16:00截止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
2.申请人不得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无资助项目审查申请表。如果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资助项目审查申请人不得打印审查申请表,确认纸质申请表与电子审查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审查申请表上签字后发送相关科学部综合战略规划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申请复审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完整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科学部将不受理的复审申请告知复审申请人不受理的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申请,审查依据为《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科学部将于10月28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结果。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和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审查,应当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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