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南昌工程学院就此事投书澎湃新闻,回应社会关注后,“调动不愿续聘的讲师进行清洁”网帖引起社会关注。
一、基本情况
二、对发帖反映问题的回复意见
发布的描述和截图是《第三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部分,但不是《通知书》的完整内容。《通知书》是针对所有教职员工的,而不是针对博士教师的单一群体。
1.发帖是指“因为新聘期强行要求这些人延长服务期3年”与事实不符。《通知书》第一条明确规定,“与您签订南昌工程学院聘用合同的学校不会增加或延长个人在校服务期,个人在校服务期以人才引进协议中明确的基本服务期和《南昌工程学院人事部署暂行规定(修订)》(南工发201841号)或《南昌工程学院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南工发〔2014〕69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继续教育等服务期为准。
2.发帖是指“如果不续签,就要做清洁(转物流),扣除之前享受的博士引进待遇”纯粹是误读,理解有偏差。
2.发帖是指“如果不续签,就要做清洁(转物流),扣除之前享受的博士引进待遇”纯粹是误读,存在理解偏差。2020年6月,学校制定并发布了《南昌工程学院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办法》,作为第三轮事业单位就业改革的配套文件,明确规定了待聘、拒聘、落聘等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省级本科院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实行雇佣期限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雇佣关系,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学校与教职工签订雇佣合同,对未签订雇佣合同的教职工进行人事管理,不存在强制性或强制性行为。发帖描述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影响了学校的人事管理。
南昌工程学院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力服务和培养人才。南昌工程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将尽最大努力为教师创造创业环境和条件。同时,学校将继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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