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是一件让整个家庭欣喜若狂的喜事,但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来说,却是喜忧参半。幸运的是,经过十年的努力学习,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大学录取了。他们担心的是大学入学时需要支付的费用,贫困家庭就像一座山。
面对经济困难,贫困学生应该如何实现大学梦想?请不要担心,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校问题,并庄严地向社会承诺:“永远不要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于有家庭困难的学生,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三不担心”,即入学前、入学后、入学后。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让我们详细解释一下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
贷款类型:学生来源地的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在同一学年内选择。
补贴金额: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2万元。
贷款用途:在校期间优先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补偿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学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利率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LPR)还贷将减少30个基点。
申请方式: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招生院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时间:新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申请。
二、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金用途:新生入学后报到的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
资助金额: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申请方式: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学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
奖励名额:全国每年奖励6万人。在分配国家奖学金配额时,适当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和专业。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申请方式: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在学校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省教育部门。经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每年11月15日前,教育部批准并公布。
分配方式:每年11月30日前,高校一次性向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录在学生身份档案中。
注:在同一学年内,有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和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
奖励配额:中央高校的奖励配额由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的奖励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以及大学数量、类别、水平、质量、大专生人数和学生结构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配额时,适当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和专业。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自愿向高校申请,并提交《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发放方式: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记录在学生学籍档案中。
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试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专生(包括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名额: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由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大学数量、类别、水平、质量、大专生人数和学生结构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配额时,适当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和专业的高校。
补贴金额:平均补贴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每个学生每年2000-4500元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所有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均享受大专生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
申请方式:学生自愿向高校申请,并提交《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发放方式:国家助学金每年10个月发放,高校每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取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取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试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资助方式: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高校资助部门入学后,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困难鉴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生
资助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立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训计划(以下简称优秀教师计划)的师范生。
补贴方式:学费免除,住宿费免除,生活费补贴。
注:对教学感兴趣、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批准的公立师范学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学校按照相关标准退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贴。
八、免费医学生
资助对象:学校免费医学生
资助方式:学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补贴生活费政策。
九、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资助对象: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地方高校毕业生,自愿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
资助方式: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中央高校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超标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十、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服兵役的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院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成人大学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学生和新生。
资助方式:
1.对应征服义务兵役、招收士官、退休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按学生实际支付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执行。
2.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1.2万元,超标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十一、其他助学方式
1.向有爱心的人或企业申请奖学金;向一些公益福利机构寻求帮助。
2.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贴、食品补贴、学校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学校资助项目。
3.高校组织校内勤工俭学活动,联系企事业单位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做一些兼职工作,通过劳动获得法律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4.高校利用自身条件为贫困家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最后,我们真诚地警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要有没钱交学费就辍学的想法。国家、社会和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许多资助方式,完全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解决当前的困境。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知识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只有进入大学努力学习,他们才能摆脱贫困,改变未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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