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号。35),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适合高等职业学习和创新精神、专业潜力进入高等职业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院单独考试招生。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院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条菏泽医学院单独招生,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菏泽医学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菏泽医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044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学校简介
菏泽医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现有学生12420人,占地面积1200亩,总建筑面积34.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753.15万元。现有学生12420人,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4.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53.15万元。直属附属医院1家,直属康复养老中心1家,非直属附属医院3家,教学医院119家,实践教学医院119家,三级医院43家,实习病床71400多张。
现有专职教师590人,附属医院、行业一线兼职教师283人,研究生学历25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168人。菏泽医药卫生行业专职教师30余人。拥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四个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省优秀教师14人。
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验光技术、药品管理管理、老年服务管理、老年保健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共17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菏泽医学院成立了单独的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负责教务和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组、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的集体研究决定了考核和录取中的所有重大问题。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菏泽医学院分别招生计划分为三类:普通类、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类,其中普通类面向我省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面向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技术技能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对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二条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考生,有资格申请我校普通类单独招生。
第五章考试项目和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菏泽医学院对2019年春夏高考报考普通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方法;申请退役士兵、技术技能下岗职工、农民工的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并采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考试。我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一)文化素质评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法:语文、数学、英语闭卷笔试100分钟。
3.试卷分数: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技能评价
职业技能评价考试方法为100分钟闭卷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培训潜力,如专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社会责任感等,分数为2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
1.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未来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专业认知和兴趣、独立学习能力、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等,评价为150分钟闭卷笔试,总分300分。
2.农民工、下岗职工申请临床医学专业,以下科目必须加试:
考试科目
涉及课程
考试时间
综合医学基础知识
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100分钟
100分
综合临床服务能力
诊断和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常见病的能力,识别和初步处理危重症、卫生法规和专业素质的能力
150分钟
200分
注:考生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四条结果构成
普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评价成绩(满分500分)
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考生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第十五条考试组织
1.命题。命题、试卷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印刷、包装密封等相关工作。命题、试卷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印刷、包装密封等相关工作。
2.考核。成立由教务处、纪委、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组。严格管理考核过程,严格考核风格和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核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
3.评卷。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参照《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试卷评价公平、公正、透明。
第六章成绩认定和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考生考试成绩以原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择优录取。
1.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普通类、退役士兵类和技术技能类划定,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计划不再调整。专业志愿者录取按照“志愿者优先,从高到低”的原则,如果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整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的专业调整,不服从专业调整考生不录取。
3.临床医学专业主要面向有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录取金额满,未录取的考生退档,专业间不调整。
4.普通考生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临床服务能力综合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5.免试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和省职业学院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录取,经学校同意,无异议,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拟录取名单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全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拟录取名单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全社会公布。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公布。
第十九条被我校单独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2019年春夏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补贴措施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实行公示、公示费。
第二十一条资助和奖励:学校建立了奖励、贷款、助理、补充、减少(免除)等完善的资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奖励、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励、助学金、校级奖励、助学金。单独招生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的资助和奖励待遇。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考生入学后,应当按照新生报到须知的有关要求向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在登记考核过程中有欺诈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一部分。单独招生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位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菏泽医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单独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Email: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菏泽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菏泽医药学校有毕业证吗(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2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