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厦门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成立100周年之际向学校发出贺信。贺信指出,厦门大学是一所传统光荣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承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创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为国家繁荣、人民幸福和中国文化海外传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生规模
我校预计2023年招收6100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厦门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发布的招生计划、免试学生人数、学生素质、统一考生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实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学位制度分别为2年和2年.根据各专业培训计划的要求,具体执行5年或3年。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为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条件
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守法守法。
(3)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认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大学、成人大学、普通大学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家(边境)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③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后2年以上(毕业后至入学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附加条件,并在第二次考试前提交给注册部门:
A、本科专业课程已修复6门以上,并且成绩合格(必须提供教学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证明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以上),只有本科毕业后才能申请同等学历(不含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经所在培训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要求。
②申请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大专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毕业生等。不得申请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
(二)报考法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毕业生,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3)申请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工程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术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工商管理硕士相关考试招生政策〔2016〕2)执行相关规定。
(4)申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申请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符合申请相应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取得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考试。同等学历的人员可以申请医学学位硕士学位,但不能申请专业学位硕士学位。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以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以外,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1中的要求。
3.申请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注册条件,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训、定向就业”的要求实施“自愿注册、统一考试、单独标记、最佳录取”。除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本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法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法专业。
为避免考生聚集在一起申请个别热门专业,确保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3年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请尽快规划相关考生,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于2023年招收了约40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准确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发布的计划为准)(MPA)。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申请条件外,相关考生还应遵守新疆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请了解新疆自治区教育部民族教育部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公室的具体要求。
4.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入伍退出现役,符合硕士招生条件的〔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学(包括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为(前)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大学招收的普通大学(高职院校)应为(前)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下同〕。报名时,考生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名时,考生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分为专业计划。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上的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通知。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统一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线注册,确认在线信息,收集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支付注册费。原则上,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注册点;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应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注册点。
特别提醒:请注意查询报名点的公告。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测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注:申请兼职(学习方法)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注册类别”(就业方法)的“有针对性的就业”。未按照我校要求填写的,不能在线确认,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浏览报名说明,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报名时,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以通过“研招网”调整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整方法和计划余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平行填写多个调整志愿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残疾考生在考试期间需要组考单位提供合理便捷的考试服务的,应当在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2.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办。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和相关政策填写志愿者,并选择注册地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在线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写虚假信息而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自己的奖惩,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欺诈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处理。
4.所有考生应仔细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予修改,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我校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公布各部门拟录取的2023年免试生名单,届时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mu.edu.cn)查询了解各专业免试人数及其余可招收统一考生的名额。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积极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并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网站等方式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资格审查
3.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的电子版(PDF格式),邮件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为准 考生姓名“命名”。
5.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时扣留相关证件。
6.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审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历考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7.我校不接受录取为研究生非全日制定人事档案。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除外(MPA)此外,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以下个人资料转移到我校:
(1)应届毕业生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不仅要将档案转入我校,还要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让单,或者解除雇佣合同的红头文件;B.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3)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可提供任何一种):A.档案寄存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简单保存档案证明文件;B.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最近辞职证明;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转移到我校。
上述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转移到我校。我校有关部门和部门将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此类候选人。
八考试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考试科目。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点说明。
具体专业和考试科目信息,请参阅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目录(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或本链接
https://zs.xmu.edu.cn/sss/zyml.htm)。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外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第二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除申请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历考生(以申请时的学历代码为准)复试时至少需要两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额外考试方式为笔试。附加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大学之一。我校将根据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来源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原则上,我校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各专业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部门网上通知。
九录取
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第二次考试录取方法、总分(包括第一次考试和第二次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录取原则以《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术能力考生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应自行处理申请硕士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的问题。因此,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查询。7月份将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
考生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具体安排见我校招生办网页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批准我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福建价格〔2013〕479号)规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第一学年缴费标准现确定如下:
如调整上述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励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渠道等项目组成,适合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励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渠道等项目组成,适合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学位的奖励和资助类型包括:
1.学术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贴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0.6
0.12
直博生
(前三年)
1.5
1.8
(后两年)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奖励金额3000元/人-1万元/人不等。具体配额和评审方法以当年的奖励通知为准。
四、三助一辅。学校设立了许多助理、助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职位,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相关职位获得资助。
注:奖励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措施,各类奖励学金在学生支付相关费用后,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支持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要档案和人事关系,通过资格考试可参加学术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自行申请住宿费。
被录取为兼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支持西部地区大学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除外)不得安排住宿。
2.被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技学院(国家示范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学院、嘉庚创新实验室录取。以及萨本东微米纳米科技研究院部分硕士入住湘安校区;化工学院的硕士入住思明校区、湘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所)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园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入住相应校园。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园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所)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入住相应校园。共享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教师、全校选修课等教学资源。
3.硕士新生住宿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公园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入学后将另行通知具体住宿安排。
4.请参考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直接住宿和费用。
十四监督、资格审查和违法处理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不合格的,由我校处理,直至取消学生身份。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
十五其他说明
1.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的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负责研究生招生,初试及厦门大学报考点相关报考事宜,可考试中心。对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招生办:
传真:0592—2180256
E-mail:
考试中心: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各部门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网页。
十六
厦门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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