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代码:13409
三、办学水平:本科
四、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7.校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河北科技大学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专业61个,涉及工程、科学、文学、法律、艺术、经济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学生1.3万多人,学生覆盖17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作为河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大学,以教育部为契机,推动多所地方本科大学向应用型技术型大学转型,进一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9、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和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为500元/生·年和800元/生·两年,由学院统一安排。
十一、招生计划
根据河北省发布的招生计划,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十二、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在录取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方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进行调整,所有专业调整的考生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承认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投档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者。当志愿者顺序相同时,按归档分数进行排序;当志愿者顺序和归档分数相同时,按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即考生先按档案分数排序。当档案分数相同时,应根据考生选择的科目等级进行排序;当分数和等级相同时,应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的分数进行排序。我院对江苏省普通文史理工考生的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
5.部分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根据专业联合考试成绩选择最佳录取;当专业联合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考试文化总分进行排名;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根据语言、数字、单一科目成绩进行排名,选择最佳录取。
外语文学专业仅限于英语考生,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以全国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并参加省(市)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和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按外语、语言、数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以全国数学满分150分为标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数、语、外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考生应认真填写。
十三、其他
1.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学院招生的具体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
2.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院应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进行审查。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政编码:050018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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