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公告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2022年11月27日笔试时间
获取职位表
部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在公开考试中聘请420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面试资格考试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试或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还可申请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一是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以外学历,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祖国和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年龄18至35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博士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天)。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申请职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要求的学位”相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和被开除公职的人。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欺诈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务员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解雇不满五年的。
6.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取得的学历申请)。
九、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不得申请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申请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近婚姻关系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三、注册及资格预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http://rst.sc.gov.cn/)。
招聘岗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贯穿考试和录用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注册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册和资格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填写信息。申请人按照网络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根据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招聘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央组织发布〔2021〕处理12号)的相关规定。
3.查询资格预审结果。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报名,避免资格预审不合格,错过换其他职位的机会。因申请人未及时关注资格预审结果而未能报名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合格的,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考试时使用。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招聘机构应当在资格考试和考察期间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表》。
(二)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必须在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四川省发改价格规定〔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网络提示确认支付的具体程序。
符合降低注册费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预审后不需要支付,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翠屏区大碑巷37号)办理降低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必须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用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原农村登记贫困户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士兵,生活困难的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士兵证明。
(三)职位调整
只有在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5:1后,才能开始考试。君连县、巩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偏远地区的职位放宽至3:1。每个职位的具体比例见职位表。
(三)职位调整
只有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5:1后,才能开始考试。君连县、巩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偏远地区的职位放宽至3:1。每个职位的具体开放比例见职位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因申请人数未达到笔试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退还申请人,或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调整至符合考试条件的其他职位。相关信息将及时进入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预审合格,照片质量合格,确认缴费(含减免费)成功完成的申请人,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颜色,确保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准考证是申请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和面试资格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请》,每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份证书不均匀的,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考试证明。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申请市公务员,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以上表彰,笔试成绩加1.5分,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笔试成绩加1分。
(2)在“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在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对四川省进行了表彰·20”芦山强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相当于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立功奖励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2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加分。
4.成绩查询:12月下旬,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笔试成绩(http://rst.sc.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注册网站提交验证申请,验证结果应在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12月30日前,宜宾人事考试网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考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考试的人员名单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科目不足、违反规章制度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考试)。拟进入面试资格考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将进入面试资格考试。所有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考试,面试资格考试人数少于录用名额的3倍。
资格考试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考生应携带一份登记信息表(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户籍证书(明确考试范围)等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考试。其中,特殊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程序: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专业、学历等信息不完整的,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院系、学历、专业证书)。
2.申请国(境)留学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出发。
如果面试资格考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填补申请同一职位的考生。补充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要进行面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考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面试资格考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考试的,按照川发改价格规定进行面试〔2022〕539号文件规定了面试考试的缴纳务费80元。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考试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2023年1月13日至15日暂定面试时间。面试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分的40%。
(四)考试总分
宜宾人事考试网考试总分及体检公告(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考试总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调查、公示
根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和调查的候选人。考试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请成绩确定排名。
(一)体检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招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的修订〈公务员招聘体检一般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聘体检手册(试行)〉相关内容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分不得低于体检人员(不含补考人员)的最低考试总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按总分由高到低填补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补考人员考试总分不得低于面试比例的最低体检人员考试总分)。
招聘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进行一次复检,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考试程序。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2021年四川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重磅!四川省考公告已出!11月27日笔试)》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23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