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翔安校毕业证(来厦大读硕士研究生,你需要知道的)

基于提供的文章内容,以下为该文章的摘要:

厦门大学成立于1921年,是中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今年,该校计划招收学术硕士专业约230余人,专业硕士专业约20余人,全日制和兼职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和在校年限有所不同。招生方式包括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报考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专业有所不同。报名流程包括推免生报名、统一考生报名等。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录取根据考生的总分、平时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综合考核确定。学费和奖励、助学金政策也有所说明。此外,文章还涵盖了住宿及费用、监督审查、招生考试等方面的内容。最终,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

  厦门大学成立于1921年,是中国唯一一所位于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级A类大学建设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厦门大学翔安校毕业证(来厦大读硕士研究生,你需要知道的)

  今年,我校学术硕士专业230余人,专业硕士专业20余人,招收全日制和兼职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包括统一考生、免试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根据导师、科研、学科、学生、就业等因素,各部门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请参阅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上的相关文件(本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发布的招生计划、免试学生人数、学生素质、统一考生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内,同时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

  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毕业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并注明学习方法;其学术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并注明学习方法;其学术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学位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兼职研究生不享受奖励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档案、户籍、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外(MBA)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有关政策和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助学金、住宿,其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资料见七、资格考试)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此类考生;我校录取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如果您不享受奖励或助学金,您可以申请住宿。如果您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您可以将档案、户籍和人事关系转移到我们学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考生可以在入学前在全日制研究生和兼职研究生之间进行调整;但考生入学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兼职研究生之间进行调整。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考生可以在入学前在全日制研究生和兼职研究生之间进行调整;但考生入学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兼职研究生之间进行调整。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学位制度分别为2年和2年.根据各专业培训计划的要求,具体执行5年或3年。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的条件

  1.具有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仅可以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还可以直接申请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接博士学位)。自2017年以来,我校大幅提高了直接博士生的招生比例和人数,并专门设立了直接博士生奖学金。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将享受新生奖学金。直接博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新生入学后和中期考试合格后等额发放两次。直接博士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励和助学金同时获得。

  2.《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参阅推免文件(

  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守法守法。

  (3)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最迟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③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我校规定的以下两个附加条件:A、本科专业课程6门以上,成绩合格(教学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证明相关英语水平;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我校规定的以下两个附加条件:A、本科专业课程已修复6门以上,并且成绩合格(必须提供教学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证明相关英语水平;

  ⑤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经所在培训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是非法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级法学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申请法学硕士(法学)专业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是法学专业(只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才能报考,大专法学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才能报考)。

  (3)申请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学位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申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申请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符合申请相应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取得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考试。同等学历的人员可以申请医学学位硕士学位,但不能申请专业学位硕士学位。

  (5)除法律硕士(非法)、法律硕士(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外,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第一中学的要求。

  3.申请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和有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训、定向就业”的要求

  为避免考生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招生专业平衡合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人(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请特别注意本计划的信息,尽快规划,合理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于2019年招收了约40名符合注册条件的少数民族高级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准确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发布的计划为准)(MPA)。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申请条件外,相关考生还应遵守新疆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请了解新疆自治区教育部民族教育部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公室的具体要求。

  4.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当申请退出现役,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高等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私立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专(含高等职业学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以前)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志愿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写志愿者。因不符合注册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导致现场确认、考试、第二次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免试学生在线注册系统申请并被我校录取的免试学生(非夏令营录取)和我校通过夏令营录取的免试学生必须登录国家免试学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注册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在线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免试学生在全国免试学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9月28日)内完成我校申请;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12小时内接受录取通知书,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只有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才能最终达到录取状态。

  (二)统一考生报名

  原则上,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省(区、市)的在线注册和现场确认程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在线注册和现场确认程序。

  1.网上报名

  统一考生的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http://yz.chsi.com.cn,或教育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计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预计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浏览报名说明,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造成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2.现场确认

  推免生不需要现场确认。统一考生必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拍照、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补办。

  (3)特别提示:

  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验证。未通过认证或未及时提供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考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所有考生都应仔细检查和确认他们的在线注册信息。经考学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录取阶段不予修改,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预计将于2018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2019年各部门招生人数和剩余统一考生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xmu.edu.cn)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考试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七、资格考试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2.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时扣留相关证件。

  3.在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审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外(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此外,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支持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对口研究生必须将以下个人资料转入我校:

  (1)应届毕业生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不仅要将档案转入我校,还要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让单,或者解除雇佣合同的红头文件;B.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3)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可提供任何一种):A.档案寄存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简单保存档案证明文件;B.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最近辞职证明;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明。

  上述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转移到我校。

  上述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转移到我校。我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和部门人员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上述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或上述材料未按时提交,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厦门大学医院复试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招生网页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请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对外语、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除申请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两门专业基础课,额外考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大学之一。我校将根据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来源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原则上,我校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复试要求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部门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和相关部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另行发出复试书面通知。届时,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分(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分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分的30%至50%),并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考试不合格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在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查询。6月中下旬将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2019年3月中旬发布的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复试录取意见》为准。

  根据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籍。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高校向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研究生收取学费。

  前三年,我校直博生学费为每年1.3万元/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除外(MBA)此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学生(含两年、两年半、三年学制)。各专业学制见《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调整上述收费标准的,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具体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励、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资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政策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奖励和助学金的类型有:

  1.学术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贴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用,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除外(MBA)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支持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1万元/人。具体配额和评审方法以当年的奖励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资9000多万元担任研究生、助教、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相关职位获得资助。

  注:奖励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措施,各类奖励学金在学生支付相关费用后,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持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要档案和人事关系,通过资格考试可发放学术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及费用

  (一)兼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醇醚酯化学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附属化学工程硕士学位将留在我校翔安校区。共享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选修课等教学资源。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湘安校区位于厦门市湘安区,位于厦门岛东北,与大陆相连,北临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临大海,风景秀丽。湘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可通过湘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直接到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自行申请,自行承担住宿费用。

  博士生住宿条件:1-2人/房,住宿费1200-2400元/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公园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不超过三年的住宿。入学时另行通知具体住宿安排。

  十四、监督、资格审查和违法处理

  (2)新生入学后,我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考试的,应当登记并取得学校身份。复查不合格的,由我校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的,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情节恶劣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

  十五、招生考试

  (一)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的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研究生报名考试。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

  传真:0592—2180256

  E-mail:

  考试中心: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网页,厦门区号:0592)。

  (3)请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招生信息网,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3)请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招生信息网,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文件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十六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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