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广东省遗失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
1.办理对象:广东省考生遗失自考毕业证。
2.办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条例》(教学考试[2006]3号)的通知。
3.工作条件:申请人已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4.所需材料:考生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以及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专业等相关信息。
5.办理手续: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颁发毕业证书→在线显示接收时间→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毕业证书。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及受理地点:考生登录网站www.stegd.edu.cn/selfec/申请网上服务系统。接待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来访接待室。
8.交通指南: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可乘地铁3号线至华师站E出口,也可乘公交BRT至师范大学暨大站。
9.申请时间:不受时间限制。
10.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11.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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