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1993〕12号。
(1993年12月29日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 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条 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条 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提前修完者应予注明)。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 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结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结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 肄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肄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肄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九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第十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遗失后,可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第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接收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第十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第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学校填写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颁发。
第十六条 统一制作的学历证书内芯印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制及防伪标记。
第十七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学校三级管理。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地区、部门按招生计划及实际毕业(结业)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统一印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或证书的内芯制定有关学历证书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学生的毕业(结业)资格审查和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属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在地区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每届毕业和结业生进行毕(结)业资格审查,将学历证书按相应年份经国家审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发给学校。
学校每学年将毕业和结业生人数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领取该年度所需的证书,填写并颁发给学生。
第十八条 从1994年起,凡未使用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制的毕业或结业证书内芯而自行印发的毕业或结业证书,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在本《规定》下发前,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向具有学籍的学生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仍予承认,毋须换发。
第十九条 有特殊情况须颁发、换发毕业证书的,须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 各地、有关部门、各学校必须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对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责任者和单位,除责令其收回学历证书外,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仿制、伪造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自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结业)证书,使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毕业(结业)证书内芯。本、专科毕业(结业)证书封皮由学校自行制作(也可由学校自行设计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制作)。证书内芯规格为(长)23.5厘米×(宽)16.5厘米。研究生学历证书封皮及内芯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年预计毕业生数报我委高校学生司预计毕业生数不能大于毕业生入学年份经国家审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招生计划数。经审核后,我委于4月底前将毕业(结业)证书(芯)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校(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将应届预计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注册名册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对省招生部门录取名册、学校学生入学注册名册、预计毕业生名册进行核对、审查后,5月底以前按各校预计毕业生人数的105%将毕业证书内芯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发学校。
四、各校(或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颁发证书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证书(芯)数和作废毕业(结业)证书报(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于每年本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填表(见附表)具报我委高校学生司。不退作废证书(芯)的按剩余证书处理剩余证书(芯)继续使用,第二年发证时核减。
五、学校报送名册时间、核对招生和毕业生数及审核毕业生资格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具体规定。
六、证书(内芯)工本费、邮运费由各校支付,待核定后另行通知。
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使用情况统计表。(略) 毕业证书。
谁有泸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样本?正常大学毕业,一般应该拥有两个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但是这两个证书的区别你清楚吗?
下面给同学们科普一下这两个证书的区别吧。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
现阶段我国学历教育划分:。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专、职校、中技。
专科(高职、高专、高技)、本科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注:高等教育又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脱产、业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
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各个学校对于三者的规定会有差异,一般顺利完成学校培养计划,拿到所需学分会颁发毕业证书,未完成全部课程学分的颁发结业证书,中途辍学未完成学业的颁发肄业证书。(具体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历证书按阶段由低到高依次为: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我想找到泸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样本?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上述相关学历的结业证书。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注:专科毕业生没有学术称号,即没有学历证书。学历划分是从本科开始的。
学位和学历不能划等号,学位是学术称号,学历是学习经历。有某种学位,不一定有某种相应的学历同样,有某种学历,并不一定有相应的学位。
仅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者的学历仍为原学历。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其学历仍为本科,而非博士学历。
我国目前标准的高等教育学历只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四个层次,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
毕业证书是你的学历证书。
证明你确实是有这段学习经历。
则是你这段学习经历的结果。
没有拿到学位证书会有什么影响?
学位证书作为我们专业学习情况的证明,也能反映出我们平常学习的态度、能力。如果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就少了一份竞争力。特别是遇到一些大型企业,好的岗位,会要求你双证齐全。
虽然研究生分为专业型和学术型,但是论文写作是必不可少的,对学生的学习、研究发现能力是个考验。如今考研竞争这么激烈,没有学位证书在复试时会很没竞争力。
另外,也会有极少部分学校会另外规定需要学位证书,大家报考前要仔细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有问题及时电话咨询。
公务员考试对于学位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是省市里的岗位,一般都需要学位证书,县及村镇的不要求的多一点。如果有考公打算,要注意看报名要求(一般会写的很详细,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等)。
不要低估了学历的重要性。
在应聘和升职的考核中。
在能力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就会优先考虑学历高低。
所以如果学历是你目前最大的软肋。
辛苦几个月把成考通过。
再用几年时间一边进修。
毕业后的你将会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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