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政府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印章必须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印刷文件的复印件应提交办公室备案。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村)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章。
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各地公章管理办法不同,要根据具体文件确定。
一般情况下,印章由指定的印章管理员保管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办公室。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印章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情况,以便检查。
1.使用范围如下:
(1)以公司名义发送文件、出具介绍信、提交报表的,加盖公司公章。
(2)在所有部门的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章。
(3)使用合同专用章属于合同类。
(四)财务会计业务使用财务专用章。
2.使用程序如下: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印章必须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印刷文件的复印件应提交办公室备案。
(2)使用公章必须建立公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办公室有权拒绝印刷不符合规定和未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和合同。
严禁填写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和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目的,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每年年底,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备案。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和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村)委员会、各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村)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章。
公章管理规定
单位公章管理制度1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专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刻制公司印章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必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2)法人个人印章、行政印章、财务印章、合同印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向指定的公安机关出具公司介绍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印章的形式和规格,并由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式和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使用公司印章
(一)新印章要戳记,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由行政管理中心发出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范围。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一、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有关单位联合发布的文件。
3.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4、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
五、公司章程、协议。
6.调动员工。
7.员工任免录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种经济合同等。
(3)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印章主要用于合同、财务、报表、人员任免等需要加盖私人印章的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的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使用。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和审批。
(二)行政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保管印章。
二、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
4.负责制定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和保管
(一)印章管理
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公司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
2.各中心指定专人管理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
3.公司指定的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法人个人名章的管理。
4.各部门必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印章不得随意放置或转让给他人。离职需要移交给他人的,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银行预留的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监督使用,使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取现金。
(二)使用印章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的使用审批程序,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并严格审批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主管私章由法人或主管本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名章。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如果由于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带印章使用,需要填写带印章的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和总裁/董事长签字批准。在印章外出期间,借款人只能使用印章作为申请原因,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于加盖印章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签字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印章位置合适,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需要用人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符合要求后办理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客户持有的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填写,字迹必须清晰正确。
9.转移、终止、终止劳动关系人员需要出示有关证明的,必须经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持有效证明材料盖章。
(三)保管印章
1、印章保管必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发行部门、数量、收到日期、启用日期、收件人、保管人、批准人、图纸等信息。
2.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必须加锁保管。印章不得擅自委托他人管理。
3、印章管理员因工作变更,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印章手续,以免延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并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以确保其清晰和正确。
6、印章存放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中心主任报告,并备案,配合调查处罚。
七、停止公司印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印章必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更。
二、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丢失或被盗,声明无效。
(二)印章停用时,应当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者销毁,并建立上交、存档、销毁印章的登记档案。
单位公章管理制度2篇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的管理,完善公章的使用程序,消除漏洞,促进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和标准化,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和安全。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的专人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专人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管理人员因事务、疾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将工作移交给管理人员,并说明印刷注意事项。转移公章专管人员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印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提交审核稿件或者印章材料原件上签字。如果事情紧急且批准人无法签字,经请求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复印并保存盖章材料,并注明请求人和请求时间,然后办理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涉及全球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上行文件、重要平行文件和下行文件,必须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提案回复意见等平行文件和一般下行文件,必须报副领导签字批准后盖章。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各种证书需要加盖钢印的,应当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者持有有关文件,并加盖单位证书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报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使用印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其他委托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四)营业章。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业务审批权限使用印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费用、业务费用、出国费用、慰问费用和其他费用超过1000元的费用,必须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一般费用由副主管部门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必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办公室印章。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使用印章。其中,外用章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内部可经主要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四、使用登记。
印章使用者应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包括:编号、时间、印刷单位或人员、印刷原因(或文件名称)、文件名称、发送单位、印刷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印章位置要准确、适当,印章要端正、清晰
公章名称与印件签字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信、空白证件等上印刷。
六、严格控制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印章专管人员带出使用。
七、需要雕刻新公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雕刻单位雕刻。
新公章启用时,应当登记,并发出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和废旧公章的日期。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当按照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除原有关公章管理的规定。
企业公章管理规定
公章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自己的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企业公章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公章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公章的管理,促进公章的雕刻、使用、销毁,减少和避免公章管理疏忽造成的损失,制定了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章的刻制、使用、储存和销毁;适用于设立、变更、终止公司权利义务的所有印章;
适用于刻制、备案、保管、备案、使用、销毁公章的全过程。
3.定义
本规定所称公章,是指以公司名义经正常申报后统一刻制销毁,在公司内保管,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称印章、项目部印章、公司各部门印章、涉及技术内容的印章、特殊用途印章等。
4.公章等级:根据公章的重要性和使用分类,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A等级: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结算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B等级:各项目部印章;公司各部门印章;授权代理人名章;涉及技术和质量确认的专用章。
C等级:文件、其他材料的收发印章;日常生产、检验印章;公司使用的印章等。
5.公章刻制
5.1.公章用户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要求总经理刻制。
5.2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办公室转移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资格雕刻的单位,其中需要向公安、工商、银行申请备案的,由办公室办理。
6.公章使用
6.1加盖A、B一级公章必须登记。公章责任人保留登记册。注册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的文件名称、份数、用途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6.2盖章由保管负责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时盖章,然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6.3经常加盖常规公章,可由公章使用者列出详细信息,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例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表、经批准的支票签字等。加盖非常规、常规的公章,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A加盖公章的确认程序:
①、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
②、报部门负责人确认需要盖章的文件;
③、向公司法律顾问报告非日常和常规业务范围的审查;
④、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⑤、公章保管责任人应当登记并加盖。
?B加盖公章的确认程序:
①、盖章申请人将需要确认盖章文件。
②、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③、由负责人登记并加盖。
?C加盖公章的确认程序:由公章负责人自行确认、登记、加盖。
7.公章备案备案
7.1公章刻制完成后,行政办公室应当在印章登记册上登记,包括刻制时间、刻制经办人、公章全称、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保管责任人等。
7.2行政办公室在将公章交付保管责任人之前,必须首次加盖公章预留印章,以区别于伪造、模仿和虚假使用。
7.3A除上述登记、预留印章程序外,还必须向公安、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备案。
八、保管公章:
8.公章全部存放在公司内。A级公章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B级,C一级公章,有保险柜的部门存放在里面,不存放在办公桌抽屉里,必须锁上。
8.公章保管人为公章责任人,应当与公司签订《公章保管责任书》。对公章的使用负有主要责任。
8.因特殊原因必须将公章带离公司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A公章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其他公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特别批准;
②、两人以上的监督和控制,其中一人是领导干部;
③、收入保管处必须在使用后立即带回公司,不得晚于18:00。
9.公章丢失按下列程序办理:
9.1.丢失责任人以书面请示书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9.1.损失负责人应以书面请求书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说明损失的时间、原因、可能的下落、责任和建议的处罚程度、公章的使用范围以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损失。
9.2.丢失的公章按照本规定第五条重新刻制:备案、备案和保管。
9.3A公章级别必须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行政办公室应当在公章丢失后三日内在报刊上发表原章无效、新章启用的声明。
9.总经理决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9.5需要向业务相关单位通知的,行政办公室应当在公章丢失后三日内备案,公章保管责任人负责。
10.公章损毁
10.保管负责人应以书面请示书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说明损坏时间、原因和公章的使用范围。
10.在上一条规定中,重新刻制程序和对责任人的处罚执行第一、二、四项。
11.公章销毁
11.1负责人以书面请求书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说明销毁时间、原因、公章使用范围等。
11.二是行政部在两人以上监控下彻底销毁登记。
11.三是执行第九条第三条、五项规定,需要办理登报作废或者通知业务关联单位。
12.违反本规定的责任
12.1.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有权责令其纠正和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或提出建议)。
12.严重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害的,给予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
13.行政和经济处罚措施
13.1.行政处罚:警告;书面审查;降职;降薪和解雇(解除劳动关系)。
13.经济处罚:罚款XXX—XXXX元,赔偿损失或部分赔偿。
第一条公司公文是传达和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协商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管理要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书主义。
第三条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府或者公司在公文中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必须使用专用磁盘打印绝密和机密文件。绝密文件只能打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读资格的人传阅。机密文件按审核人数打印,起草人收回归档。读者应妥善保管秘密文件。发文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文件机密级数。
第五条公司发文的程序有:拟办、审核(部门领导)、印刷、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六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草案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细化,组织要清晰,层次要清晰,结构要紧密,语言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级领导应当及时阅读和批准发送的公文。如有紧急情况,应当在当天批准;一般文件应在三天内批准。
第八条各级领导应当认真阅读和批准公文。阅读后,应当签字并注明日期,不得阅读。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应当明确、具体。
第九条公司所有发布文件的,发布单位应当存档,并将原始文件(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与原始文件一起送总统办公室档案室备案。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
第十条总统办公室应当对收到的文件负责。总统收到文件后,应先进行分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内容分发相关领导阅读。阅读完毕后,总统办公室将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所有文件发放时,必须办理登记和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必须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件,使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使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会委员会发文,使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会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文件,使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除对方同意外,董事会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一般不发文。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三)负责主办或者签发、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文件。
(4)负责协调各规章制度之间的联系,不断完善内容。
(六)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职能部门是公司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计划。
(2)负责审查本专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会议审查和其他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草案发布或者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文件。
(四)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和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
1.制定或修改规程制度
(1)现场设备运行维护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让每一位生产人员都有规章可循。新设备和重大设备的改进应在试运行前制定相应的程序或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2)修订程序系统时,应广泛收集和研究相关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修订后的程序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
(3)各规章制度的编制应“符合现实,指导生产”,达到“遵守规章制度、检查证据”的目的。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进行补充和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应简洁、措辞恰当、易懂。
(5)现场规定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由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审查,并提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每三年审查一次,根据情况确认、修改或废除。
(6)编制或修订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布的典型规定、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通知等;b、制造商的设备数据;
c、公司和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e、推广应用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在实施过程中,规程制度解决了发现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订
(1)在编制或修订管理制度(包括规定、措施等)之前,应广泛收集上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信息,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使上级的规定在公司的制度中具体化。
(2)行政部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定期修订,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具体修订。
(3)为满足生产、管理和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并编制,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在再版时进行修改。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审查一次,每2-3年审查一次,分别确认、修改或废除。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完善或部分规定需要修改的,按修改部分发布,原合理制度不得废除。原制度需要重新修订的,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必须废除原制度,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类型的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和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和颁布
(1)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编写或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的初稿,由部组织技术熟练、写作表达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和修改,最后采用个人审查方法进行审查。
(二)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公司负责生产技术的副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审批。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和颁布,经职能部门编制起草后,可以组织有关部门签字、集体讨论,最终经领导批准颁布实施。一般的专业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审批,经负责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实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管理制度,可召开有关部门、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四、印刷和发放规章制度
1、规程和管理制度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定和制度的分配应有序编号,由档案室管理,由承办部门具体分配。
3.人员离开公司时,应当及时收回所有规定和制度。外部单位要求规定和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办理。
五、实施规章制度
1、公司实施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国家、部、省公司、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公司自行颁布四个层次。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编制的规章制度,允许在实施过程中取代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就是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违者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在正式修订确定的规章制度之前,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灵活”,也不得以借口不执行。
3、各生产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通过考试。
六、检查考核
1.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对违反现场规定和制度的人员和现象提出意见并加以纠正。坚持违法经营的,应当停止工作,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公司列出的管理事项应分解并纳入相关人员的工作范围,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实行逐级考核。行政部应当按照规定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什么是公章管理制度?
本单位的印章雕刻必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在向当地公安局办理雕刻手续前,或者委托登记行政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经本单位批准设立的内部机构,经本单位办公室或有关内部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党委办公室应当按照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雕刻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经批准,内部机构不得自行雕刻印章。
启用新印章(包括更换新印章)后,由校长办公室统一报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备案;
用户印章应填写印章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印章文件一并提交印章管理人保管;
使用内设机构印章,经各内部机构负责人批准;因工作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各内部机构负责人申请,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各内部机构印章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不得外部使用。
单位印章和内部机构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公正,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保管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因单位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印章的,应当将原印章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并按照本规定的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印章丢失,声明无效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刻制;本单位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所有印章交回登记行政管理机关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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