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水平: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和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成立于1978年,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产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一体化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学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会长。学校有14个教学单位,49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有14个教学单位,49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教职工近10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人,博士、硕士教师700余人;全日制研究生和普通本科生1.3万余人。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部正式发布的计划为准。结合近年来当地学生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4.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备案规则和比例要求。
5.省(市)非高考综合改革考生,专业安排以备案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依次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对不能录取但同意调整专业的考生,应当在未录取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整;对不能录取且不同意调整专业志愿者的考生进行退学。
6.省(市)高考综合改革考生,专业安排以备案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依次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对于实行高校专业小组志愿者方式的省(市),不能录取但同意调整专业的考生,应当在专业小组未录取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整;不能录取、不同意调整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应当退出。
7.省(市)高考综合改革制定的招生专业计划,以省(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所选科目要求为准。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志愿者候选人,入学后不得转学。
10.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九、部分专业报名及录取方法
(一)设计专业
1.产品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参加当地省级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备案和分专业认可)。考生的文化艺术成绩应达到本省相应批次和科目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满足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认可各省的备案规则。我校认可省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校际联合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省内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根据省备案规则计算成绩录取,同一考生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在实施非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在各省备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总分录取,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相同。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河北省、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必须符合省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校际联合考试)的要求和注册条件。身体状况要求如下:(1)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2)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色盲;(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手臂半袖以下部位,膝盖以下10厘米;男孩:手臂半袖以下),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颜色;无纹身、无烟疤痕、无自残疤痕;(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种慢性病。
2.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联考、校际联考)。
2.申请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程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校际联合考试)。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必须取得省级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校际联合考试)证书。
3.认可省级优惠加分政策(备案和专业认可)和备案规则,在政治思想道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在省级备案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根据高考文化总分(包括政策加分),同一考生比较专业成绩、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科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
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的不同,分为每学年500元或800元两个标准,每学年年初缴纳住宿费。
十一、其他
1.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训质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公布部分专业的专业数量和名称;新生根据专业培训,然后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专业培训。
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发现欺诈、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解释。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传真:0316—2083179
E-mail: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nciae.edu.cn
本科招生https://zb.nciae.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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