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自2023年起,不再颁发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书和全国研究生就业登记证书,取消就业登记证书、转让程序,不再将就业登记证书作为大学毕业生招聘、结算、档案转让程序的必要材料。
通知要求完善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制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对于推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档案转移、落户的时限。
更多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帮助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当前和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根据通知,多渠道发展就业岗位。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对招收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挖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援助等基层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空缺优先或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在疫情严重影响地区实施。
通知要求加强持续就业服务。以扶贫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大学毕业生、长期失业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精准服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措施。推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建立权威可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打造一批著名的大学生就业导师、优秀的职业导师、优秀的就业导师课程和教材。全面落实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继续跟进实名服务的实施。
该通知明确规定,简化和优化就业程序。稳步有序地取消就业登记证。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上的签字,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作为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为促进体检结果的相互认可,大学毕业生在近6个月内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重复体检。
通知要求加强青年就业援助。加强户籍和永久居住地就业和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前大学毕业生、留学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和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数百万就业实习岗位筹集计划。离校失业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实习实习基地或企业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大专毕业证报到证『注意!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06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