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草种营业执照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需要提供:草种营业执照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办理10个工作日的作物种子营业执照1。申请:在线政府服务网络申请,线下到县(区)政府服务中心农业和农村局窗口申请。5.完成:通知申请人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带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通过EMS邮寄办结件。
长春发放草种营业执照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
1.一般情况下,应提供草种仓储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0份;检查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一般情况下,应提供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纸质及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草种营业执照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0份复印件;现场填写。)
4.一般情况下,应提供:营业场所产权或合法使用证明(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0份;检查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一般需要提供:营业场所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如何办理农作物种子营业执照?
1.申请:网上申请政务服务网,线下申请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2.受理: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
3.审核:县(区)种子管理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调查,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4、决定: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批法定条件,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县(区)政府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书面通知。
5.完成:通知申请人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带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通过EMS邮寄办结件。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的,应当进行现场核实。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食品),食品营业执照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不得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应由符合要求的验证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营业执照现场核查表,并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申请人核对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如果申请人拒绝签字或盖章,验证人应注明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营业执照申请进行现场核实。验证人应在接受现场验证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营业场所的现场验证。
种子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种子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销售种子、销售种子;
3、种子生产、加工、储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简历;
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仓库等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资产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及采购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说明及实景照片;
5.品种审批证书复印件;授权品种生产经营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和品种权人书面同意证书;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说明和证明材料;
7.种子生产现场检疫证明;
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申请人提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进行处理:
1需要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不受理;
2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如果申请材料有错误可以当场纠正,申请人应当场纠正;
4、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现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更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受理、审查、颁发和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颁发和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
如何办理中药材营业执照?
在药品市场经营,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除药品市场外,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营业。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
(三)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适合经营规模。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常温库、阴凉库、冷库,能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适应其经营品种和规模。仓库内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输、分检、上架、出库的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设备;
(五)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覆盖企业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经营、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够充分记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经营管理和实施情况;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备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条件;
(6)具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场所及辅助、办公室、仓库管理、仓库药品质量安全保证、进出仓库、仓库储存维护的条件。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草种经营许可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800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