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存放在自己手中三年了怎么办
有位网友近日因为人事档案的事情而苦恼,他跟我说因为之前离职,公司把档案交到了自己手上,说是尽快存放到人事中心,但是因为这位网友的粗心大意,忘记了这回事,由于新工作需要导致现在新工作无法入职,也没法存入人事中心,这可如何是好,接下来毕业证图片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处理这样的人事档案。
首先大家要知道档案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作用呢?
大家一定要知道的事情是:人事档案,它相当于你的另一个身份证,它记录着你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和品德作风等。在中学时代,毕业之前我们都会填写很多材料,包括自己的平时表现,学业成绩,各种获奖的信息,还有处分的信息都会有,它会伴随你一生。
根据我们国家的人事制度,人事档案属于机密文件,他在主要有三种存放方式,分别是:毕业院校,人事局或人才中心,以及就业单位。其中毕业院校只会在毕业生毕业之后的两年内进行保管,一旦有了就业单位,档案要跟随本人被投递到就业单位进行保管。
正如上面这位网友的情况,他的档案在离职三年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存放地点,早就已经变成了死档案,没法被人事中心所接纳了!
如果你处于待业状态
档案就需要被转投到人才交流中心,另外还有一个忌讳就是,千万不要像上面这位网友一样在自己手中存放三年,这样的档案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并且不能为我们提供人事服务的,一旦档案因为某种原因投递到了自己手上,千万要尽快存入当地的人事中心,以免变成死档案。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没有就业的时间内,将档案存放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毕业没有找到单位或者要考研、创业的学生,可以去学校或者单位所在的人才中心进行档案挂靠,具有档案保管权,有两年的保管期限,放在人才中心具有安全保障,不用担心丢失,但是一旦找到就业单位,需要到人才中心办理转投手续。
一般情况下,档案是放在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保管的,你要知道档案现存在何处,因为有的就业单位并不保管员工的人事档案,而是集体托管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在准备辞职这个“空档期”,所在事业单位是有责任将你的档案投递至新的工作单位的,首先要向辞职公司开具此职证明。
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个人是不具有法律权力保管个人档案,否则会使档案变成“死档案”。一般国家所规定的人事部门都是不将会接收个人手里的人事档案的,因为人事档案需要保证他的真实性,如果个人手中的档案存在开封的嫌疑,那么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便无法得到保证,更无法当作你本人的权威资料来实施它的法律效力哦!
大家要按照流程存档案哦!
1、首先本人需要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雇佣关系的文件,比如说辞职批文,然后办理人事委托的手续。
2、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向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一同转交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和你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里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个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然后记住注意事项,以免后续忘记。
如果说你辞职的单位并没有把你的档案放在公司,而是集体把档案托管在了人才中心,那么你就要去人事部门开具证明,然后去人才市场把档案的托管单独从集体托管变成个人托管,需要你带好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个人的身份证。
在你确定了新的工作岗位之后,需要拿着你和新岗位的劳动合同去当时办理个人托管的人才中心重新将你的档案调出到新的公司,要知道每个公司之间的要求不同,具体的要看每个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需要的材料可以去当地人才中心的官网查询,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都会负责员工档案保管和转移方面的问题,有些公司的人事部门会有特殊要求,比如需要你本人去人才中心办理,这时候就需要你却社保局查询具体的办理手续,另外,大家一定要在官网上查询好提前需要准备的各种证件。
在档案需要转投的情况下,一定要提前知道自己的档案要存到什么地方,不要让档案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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