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法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设立的企业。5.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设立的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
外国人如何处理黄居尽木杂的个体工商户或营业执照?
外国人不能申请个体工商户。
外国人如何在中国办理营业执照,如何注册公司
办理营业执照不一定是开公司,但开公司一定是办理营业执照。外国人在中国注册公司的性质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当然,他们也可以与中国人合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在中国注册公司的外国人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商务局审批:需到商务局审批;
二、工商登记;
3.收到并填写《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4.提交《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5.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到商务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批准;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许可证的(具体项目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许可项目录》),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资产)的中国投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6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7.收到《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向工商局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
1.除土地外,企业投资100%为外国投资者私有,无中国投资者参股。
1.除土地外,企业100%的投资是外国投资者私有的,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几个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中国不参与经营管理。企业按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扰。
三、自负盈亏。除按中国有关税收规定纳税外,营业收入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控制。企业终止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公告清算。
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外商独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如需修改,应申请并获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进行一定的协商,以获得更广泛的经营范围。以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信息、营销、公司管理、技术等。
外商独资企业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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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经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和章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三)投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和银行信用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名称批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批准通知书。企业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必要设施的员工;
4.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拥有完善的财产制度,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本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批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1);
六、合同、章程报告文件和审批机构批准文件;
八、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准(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市建设等预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出资(信用)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资格考试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到位,企业正常运行;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员工;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函;
3.企业董事会决议;
4.企业执照复印件(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上个月隶属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章程复印件);
9.现场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及产权证);
10、下属企业分配给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分配证明;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开业登记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办事处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与分支机构相同。?
·国内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提前核准申请名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核准申请;
(2)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的,由二十以上五十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生产经营公司50万元以上;批发公司50万元以上;零售公司30万元以上;科技开发服务公司10万元以上;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法人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非独立核算。?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申请;
(二)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内企业(非公司制)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全部财产,并能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适合生产经营规模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会计机构、劳动组织、法律、章程
其他必须建立的机构;
(4)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要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适合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员工,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核算行业,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金额并适应经营范围的注册资本,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照专项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和文件:
(1)成立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5)有适合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员工,其中专职员工不少于8人;
(6)有健全的会计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金额并适应经营范围的注册资本,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金额有专项规定的,按照专项规定执行;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相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四)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合资企业也应当签订联合协议。
(1)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相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登记
一、设立私营企业
1.以下人员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市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辞职、退休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适合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设立私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1)城市失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失业证明;(2)辞职退休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证明;(3)退休人员应持有退休证明;(4)停职
经原单位批准,人员应持有停职工资;(5)下岗职工,持有劳动部下岗证明;(6)农村
人,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上述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
在杭州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复印件(18-50岁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上述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
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报表;
四、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所有权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律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一)使用自用私房(非住宅)提交产权证明和产权人使用的证明;
(二)使用自用公房,应当提交房管部门的非住房改革证明;
(3)租赁经营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出租人的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预先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村民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对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能力和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市失业青年和其他失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失业证书;
2.退休人员应持有退休证明和退休证明,并凭单位退休证明提前退休;
3.辞退(含留职停薪)的,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其他来杭州的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
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居留证、证明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营业场地证明:
1.使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时,应提交产权证明,产权人应将此房作为经营用房证明;
2.使用自用公房,应当提交房管部门的非住房改革证明;
3.经营场所租赁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所在路边巷口的,应当提交交通、市容或者城建部门占用的道路许可证或者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者品种的生产经营,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或者审批
文件;?
(六)聘用员工的,应当提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一)一般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及以上企业法人、营业单位;
2、市及以上法人控股的合资企业;
3.外国法人在杭州举办的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
(二)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1.股东中有市局、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一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股东中有外国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投资市属以上法人;
4.外国自然人或外国自然人全部投资,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
的;?
5.外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杭州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
(三)股份合作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自然人出资的所有股份合作企业,自然人中至少有一个外国户口的,由自然人出资
市局受理登记;
2.股份合作制企业由多种股份组成,根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况
情况下,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由市局或局或受理登记。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上述市场企业在各分局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
市级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各项目的外国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在杭州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
除上述企业和在杭州工商局注册的全国性公司、浙江省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和其他省级企业外,其他企业均在经营所在地注册。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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