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是,进入备案分数线的考生首先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计划的50%(文化课成绩同时,动物科学专业每学年3850元,体育专业每学年4620元
延边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学校性质:公立
招生水平: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3458号。珲春校区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站前街558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每学年3850元;
第三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训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延边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训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大专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证书。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新生招生资助项目、勤工俭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形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学生信用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前,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学生来源的信用学生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告,如暂时筹集不均衡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向学校申请资助,经学校核实确认后采取不同措施。其中,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辅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解决生活费问题,辅以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
第八条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的六位一体助学制度,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资金,专项资金。同时,引进了国内外捐赠,帮助学生资助,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模式,形成了扶贫资助、奖励资助、应急资助(补偿资助)等常规资助的有机结合。
学校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除国家高等教育专科阶段实施的资助政策外,我校还全面采取国内外41项专项奖励、助学金、完费登记等方式,如孤儿学生专项救助金、临时困难补助金、朴文一奖学金、郑判龙奖学金、蓝英奖学金、朴玉莲贫困学生助学金、三星奖学金等,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详见延边大学奖(助)学金指南。
第九条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能够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学校应当按照有关部门设定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价的形式,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
第十条其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每年由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位新生。
第五章招生说明
第十一条专业培训对外语的要求
1.本科
(1)英语考生专业:英语、日语(零起点)
(2)只招收日语考生的专业:日语、英语(零起点)
(3)英语或日语考生专业:俄语
2.专科
(1)只招收英语考生的专业:韩语(专科)、旅游英语(专科)、商务日语(专科)
(2)英语或日语考生专业:应用俄语(专科)
3.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考生报考。
4.其他专业外语语种无限。
第十二条批准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性别无限。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身体和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大类招生
本科专业73个,其中31个按13个类别招生。具体如下:
1.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2.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会计、营销)
3.政治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4.教育(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5.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
6.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
7.化学(化学、应用化学)
8.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9.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10.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11.植物生产(农学、园艺)
12.动物生产(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13.药学(药学、药物制剂)
学校实行本科人才培养三期一贯路径。三期是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多方向培养三个时期,多元文化教育融入全期。大规模培训注重巩固基础,加强素质教育;专业培训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多方向培训阶段突出个性化发展,学生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学术方向、交叉复合方向、就业创业方向等课程。
学校在以下本科专业实施大类培训:
经济管理:包括6个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会计、营销)、农林经济管理;
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政治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历史学、社会学,共5个专业;
教育:包括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个专业;
朝鲜语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包括朝鲜语言文学、新闻学,共两个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包括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三个专业;
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共2个专业;
数学:包括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三个专业;
地理科学:包括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共2个专业;
工程:包括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建筑、土木工程、聚合物材料与工程,共9个专业;
植物生产:包括农学、园艺、共2个专业;
动物生产:包括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共2个专业;
食品生物:包括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
药学:包括药学、药物制剂,共两个专业。
延边大学和专业分流的相关细则可参考延边大学招生。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符合当年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和答题语言要求:韩语专业、韩语(专科)专业招非韩语考生,汉语专业招韩语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韩语语言文学)、日语和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收韩语答题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收汉语答题考生。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明了吉林、黑龙江、辽宁的民族和答卷语言要求,其他省份没有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备案省区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备案省区根据学生情况调档100%-105%。第一批志愿者申请延边大学的考生优先按顺序申请。当第一批志愿者学生不足时,应从后续学校的志愿者中补充,但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同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者录取采用专业清晰的方式,即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同等分数,文史考生按中文、外语、文学综合、数学排名,科技考生按数学、外语、科学综合、中文排名;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如果服从专业调整,根据相关科目(中外合作专业只接受中外合作专业志愿者);总分低于专业录取分数线,不服从调整的考生退档。专业调整和退档时不征求考生意见。专业调整和退学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省市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
5.根据专业招生和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训模式,一年级学习普通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二年级转到各专业。
6.江苏省考生必须达到考试科目的水平BC以上四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以上,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按照先分后等级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专业录取;同分时,根据两门选考科目的等级进行选拔。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是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果还是一样的话,文科考生会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会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7.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进入备案分数线的考生,首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计划的50%(文化课成绩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名),然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计划的50%(专业成绩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8.休闲体育(专科)专业:进入备案分数线的考生,体育成绩达到学生来源省市专科资格线,按文化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
9.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学校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备案分数线的考生,无论艺术(文学)、艺术(理论)如何,都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10.艺术设计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报考成绩线,按文化课成绩60%分为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文化课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语文、外语、文学综合、数学排名。艺术(理)考生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排序。不分艺术(文)、艺术(理)备案的省份,按文化课成绩60%统一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省政策执行。
11.对口招生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到低录取。同时按单科顺序和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12.体育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执行。符合国家体育训练专业注册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课程考试,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文化课程录取控制线的,根据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分项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3.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14.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是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80%招收朝鲜族,20%招收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招收有预科班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不招收调整志愿者的考生。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第十七条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完成的事项和国家政策的最新变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2019年延边大学招生网和高考志愿延边大学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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