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没有自己的住房,个人和家庭在苏州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和购房记录(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一是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从4月11日起,限购政策由苏州户口支付。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过去3年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而且,外地人在苏州卖房,2年内再买一套房,不需要社保或税单!而且,外地人在苏州卖房,2年内再买一套房,不需要社保或税单!
苏州二手房限售期由5年改为3年!全市6区实行!
1、购房条件
苏州市、昆山市、太仓市非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自2022年4月11日起实施)
自2018年11月19日起,非本市户籍家庭的购房者除2年社保或纳税外,还需要600分才能购房。
根据《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
1.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相城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相城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个人所得税或公积金不受限制。
2.市级以上颁发的落户人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相城区政府认可的f类企业员工可通过公司申请购房资格。目前有35家,后期可能会增加。
4.相城区缴纳5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近一年)不受学历限制。
2、限购套数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3、限购区域
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
不限购区:常熟、张家港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
限售政策
1、新房
取得房地产证三年内不得转让。
2、二手房
3、限售区域
限售区域: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不限售区:昆山、常熟、太仓
苏州市人才购政策
(人才房涉及购房资格认定,具体变化可以继续,给大家带来最新情况)
1.在申请之日起,满足苏州购房资格,在园区就业创业,并在园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
2.苏州市无自有住房,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以及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
2.苏州市无自有住房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搬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
3.园区人才办公室认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在新区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
苏州个人及家庭无房;
三、一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4、离婚或房地产转让后两年可申请;
5.本科以上学历人才;
6.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购房政策;
本人及其家属(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相关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符合一定条件。
人才优惠购房:可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平方米的
吴江区
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没有自己的住房;本办法实施后,人才将家庭拥有的房屋转让给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无自有房屋的,可以在房地产转让登记两年后申请购房资格。
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会保障为准),苏州市个人及家庭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2.人才符合以下类别:
(1)一类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落户开发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院士);
(2)二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省333程一、二级培养对象。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上述水平的人才。
(3)三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开发区顶尖团队领先计划核心成员;以及其他被认定为相当于上述水平的人才。
限贷政策
严格按照认房认贷执行苏州限贷政策,
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有房无贷或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时实际无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比例80%;
(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相应的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三、第三套住房
对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年6月11日起,
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在苏州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符合苏州的购房条件
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适用范围为: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
一是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是满足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
新政明确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后即可落户:
1.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部学位认证的留学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园区:/
高新区:/aspx/ggfw/ggfw_sy
姑苏区:/yzs/
相城区:/a
吴中区:/web/
吴江区:/
个人定居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2.人才引进登记(备案)表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
4、户籍证明
5.社会保险保险证书
6、婚姻证明
7.子女随迁证明(如有)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如有)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积分标准(2022)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父母为城市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市区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婚父母;
3.父母都是现役军人,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是市区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4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手续齐全,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
(向公安部门申请1~3条;向民政部门申请第四条)
1.孩子死了,没有其他孩子,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男性60岁以上或女性50岁以上,子女为城市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市住房安全面积标准,生活安全水平不低于苏州最低标准;
3.孩子是现役军人,军人配偶为城市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4.子女夫妻均为现役军人,子女为城市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符合1~4条规定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父母为城市家庭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城市家庭户口,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向公安部门申请1~2条)
四、其他类型的家庭投靠
此外,还有投资结算。
本区或苏州其他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
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该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搬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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