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疫情防控、整顿考风纪律的责任主体。五、优化高校考试招生宣传服务。高校是高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的责任主体,加强高校招生批次管理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条例》,确定2021年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举行。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理科综合;外语15:00至17:00,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在外语笔试开始前安排。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名称相同,必须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具体考试科目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
同时,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各地高校招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部(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部(局)、高等学校、省共同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规划》,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和管理能力。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实施。现将工作通知如下。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顿考风纪律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高校是我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协调、监督考试招生的重大事项,层层巩固工作责任。
2.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各学校要提前研究规划,合理安排特殊类型招生等相关考试时间。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加强命题制卷、考场、评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确保考生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官的日常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按要求为各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和设施,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体温检测、考场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所有考生和考务人员熟悉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3.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输、储存、分发到考试的全过程管理,严格防止试卷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升级,确保标准化有效运行。加强考场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加强人员入场检查,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双监考和巡查制度。加强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作弊设备销售、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作弊等专项行动,全面管理考试环境。进一步完善评卷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4.加强应急响应。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规范化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完善涉及、疫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应当向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向教育部报告。
二是完善高考机会公平保障机制
5.认真编制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考虑学生人数、学校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省增加招生计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省级招生名额。
6.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根据中央扶贫工作的相关部署,2021年扶贫后,区域贫困县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各地及相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考试,优化招聘程序,落实专项计划优惠政策。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招生专项计划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培养计划,加强培养援助。
7.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各地要加强高考报名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其他非户籍子女能够参加当地高考。要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中学通过签署政策知识书等方式,提醒高考所需的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悉高考报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查底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条件的考生,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应主动协调流出地安全处理,原则上返回流出地参加高考。要进一步加强高考资格考试,严格审查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学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高考移民
三、深化高考招生改革
8.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工作,认真制定命题、考试和录取计划。加强全过程模拟演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备案录取等环节,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试点经验,不断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形势、新问题。各高校加强与中学人才培训的联系,进一步优化所选科目的要求,完善综合质量评价的使用方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9.深化考试内容改革。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育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教育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各地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试的激励机制,提高国家教育考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10.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实施情况,完善招生程序和方法,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优化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兴趣、科研抱负和勤奋精神,努力选拔雄心勃勃、兴趣、才华的优秀学生。加强与中学的联系和沟通,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训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合适的学生申请考试。加强学生入学后的培养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引导,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多学科交叉培养课程体系,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
11.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学校要深入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和做法,完善省级统筹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以分类考试招生为主要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生计划,重点关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短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对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进行改进职业技能的评价为各类学生提供了多种接受高职教育的方式。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一般技术等内容,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逐步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本科招生,适当扩大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卫生服务、现代服务等领域的招生规模。
四、加强高考招生监督管理
12.完善招生信息披露。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高校、中学四级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加强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控,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加强对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的管理,防止志愿被篡改。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学生提高预防意识,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控制。
13.全面加强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的招聘管理,严格审查相关运动员的技术等级证书,严格组织高校专业考试,严格管理考核人员,严格要求考生的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加强高校招生批次管理,不得随意招生专业不得随意安排至本科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认真查处非法宣传、设立奖金等方式争夺学生、承诺录取等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生政策。
14.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的监督责任,加强对登记、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认真审查省级高校招生章程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监督高校招生计划的实施,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负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因管理疏忽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理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大学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承诺争夺学生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
五、优化高考招生宣传服务
15.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成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的发布和相关宣传,转变简单评价学生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的做法。除教育部规定的具体事项外,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只能提供给考生及相关备案大学,不得提供给考生所在的中学等单位和个人。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入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严禁地方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
16.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学校要积极运用信息手段,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指导。充分发挥中学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对高三班主任和教师的政策培训,提高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查处虚假宣传、非法开展志愿填报指导的经营机构。加强对复读考生的教育指导,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成才观。
17.做好考生服务。各学校应加强宣传,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要进一步优化考试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应当公开举报电话、电话,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本通知转发给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普通高校。
2021年高考科目时间表和2021年全国高考时间确定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2021高考科目时间安排表;(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79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