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部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和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为核心的专业(组)被批准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建设专业(组)。67年来,学校坚持校坚持昆善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现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现实创新、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的需要,加强妇女综合素质教育,培养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具有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性别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全日制第二学位免休学位证书
成人高考作为在职人员提高学历的一种方式,近年来申请人数逐年增加,申请本科水平的学生应该知道,成人高考毕业证书也可以申请学位证书,但前提是通过山东省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这使得许多没有通过学位英语考试的学生没有获得学位证书。但现在有两所大学,如果他们是本科学位,然后申请本科学位,你可以直接申请本科证书免试学位英语学位。让孟先生带你去看看。但现在有两所大学,如果他们是本科学位,然后申请本科学位,你可以直接申请本科证书免试学位英语学位。让孟先生带你去看看。
齐鲁工业大学
齐鲁理工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山东省综合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山东省高校一流建设大学。
2.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女子大学,也是中国三所普通女子本科大学之一。
以上两所大学升入本级专业,学生凭本科学历再次申请本科第二专业,可直接凭本科学历证书申请免试学位英语考试。此外,其他学位的申请条件有:
1.考试无作弊记录。
2.所有课程平均分70分以上,齐鲁理工大学要求学位主要课程单科成绩70分以上。
齐鲁理工大学要求答辩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论文成绩好。
2022年山东省成人高考距离报名结束还有半个月左右。在此期间,想要提高学历并获得学位的学生应该抓紧时间。报考时,请找正规的培训学校和函授站报考,避免上当受骗。
山东女子学院空乘是本科吗?
山东女子学院空乘专业是专科,同时是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基于中国民航发展对空乘、民航地面服务、航空公司运营等岗位的需求,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培养中国民航行业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空乘、地面服务、航空公司运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创业精神、社会性别意识、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服务意识、道德、智力、身体、美容的全面发展。
二、核心课程:
主要开设民航概论、民航法律法规、礼仪、职业形象设计、体育培训、化妆、民航客运、民航服务沟通、民航专业英语、民航服务心理学、民航客舱服务、民航地面服务、民航安全管理、航空运输地理、第二外语等课程。
就业方向:
学生入学后,合作企业负责与学生签订培训就业协议,毕业后安排学生在行业就业,主要面向中国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海洋航空、深圳航空、山地航空、厦门航空等大中型航空企业和国内主要民航运输机场,从事国内外航线空乘人员、空中安全员等岗位。
在国内大中型机场从事机场运营管理、值机、安检、贵宾厅服务等地面服务;担任航空公司票务销售、航空公司运营等服务管理岗位。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从事高铁乘务服务、高铁站服务等铁路运输服务,或者选择在皇家加勒比邮轮、嘉年华邮轮、地中海邮轮、丽星邮轮等国际豪华邮轮公司从事邮轮乘务服务。
学生可以在第三学年参加大学入学考试,选择大学或跨学校;或选择成人本科、自学本科,毕业可同时获得大专、本科毕业证书,提高就业竞争力。
:山东女子学院旅游学院-空乘介绍
2020年山东女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招生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本章程根据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女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和专科招生。
第二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第八条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学校简介:山东女子学院是省级公立本科大学,成立于1952年,1984年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2010年教育部批准全日制本科大学,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资格评成功通过。
学校有市中宇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校舍总面积71.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35万平方米。实验室80个,校外实习和就业双基地289个。收藏纸质图书127.49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学校有全日制学生。776名教人,其中博士、硕士教师671人,副教授298人以上;省教师4人,省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研究办公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教学团队被省教育部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团队被授予山东大学黄大年教师团队。
围绕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教学院15个部门,包括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程学、理学等8个学科,招收全国16个省/自治区的学生。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部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和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为核心的专业(组)被批准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建设专业(组)。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计算机科技、人力资源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承担教育部优秀幼儿园教师培训改革计划和山东省优秀工程师培训计划,建设山东省综合人才培训模式创新试验区和三维一站式连锁管理人才培训模式创新试验区。在过去的三年里,学生们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在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竞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奖32项,省部级奖163项。山东女子创业大学由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创办,培养了教育部78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了12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项目和成果逐年增加。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18个国家项目,省部级项目327个,省部级科研奖76个,出版学术作品121本,教材82本,授权国家专利238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积极引领先进的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特点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省妇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等。积极承担和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相关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和制定。《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是中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期刊之一。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学校对接服务全省十大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为当地发展服务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为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农村旅游、老年服务管理等行业服务。建立智库和研究团队,为当地发展服务,积极为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农村旅游、老年服务管理等行业服务。其中,农业品牌研究成果受到省党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党委书记刘嘉义特别指示。
学校坚持开放,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成立中国女子大学联盟,国内外女子大学致力于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与50所国家(边境)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组织教师学术、学术合作、学生交流学习460多人。
67年来,学校坚持校坚持昆善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现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现实创新、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的需要,加强妇女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创新精神强、自主学习能力强、社会性别意识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儿童骨干教师、职业资格培训20多万人。培训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儿童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多万人。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自晋升以来,整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
新时代新担当新行动。学校正围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加快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建设!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和大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各省招生批次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我校执行生
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我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备案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新高考综合改革省普通专业招生规则按照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招生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1、高校志愿者:对于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当第一次填写志愿者的候选人不足时,他们将从高分到低分招收后续志愿者候选人。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照志愿者优先,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者申请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者申请考生不足,然后录取后续志愿者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当考试成绩不能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时,考生服从专业调整,根据考试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出。成绩相同时,考生将参照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科目进行选拔。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收山东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艺术专业:山东省视觉传播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装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与山东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相关的专科美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3.体检中色盲的美术考生将退档。
4.本科音乐专业采用山东省音乐联合考试(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根据联合考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专业采用山东舞蹈联合考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根据联合考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空乘专业录取原则
大专空乘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进行选拔。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类别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档案分数相同,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根据专业知识、中文、数学、英语单一科目排名,录取成绩较高。
本科音乐专业、本科舞蹈专业和大学空乘专业,新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审查,对于复试不合格,两次考试成绩差异明显,学校将与相关部门组织专项调查,经核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代违规行为,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健康要求的规定,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可以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电话查询。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人才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书籍和大专文凭。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女子学院。
第七章新生入学登记和资格审查
录取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中学(人事)档案到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档案等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考试,发现伪造材料取得入学资格、冒名顶替、体检欺诈等欺诈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对通过考试的新生进行学校登记。
第八章资助措施和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成绩,每学年对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进行评估和发放。获奖学生比例约为在校学生的15%,奖励金额为每学年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200-4400元。
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制度;建立勤工俭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收入不足以支付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学生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退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生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宣传录取。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解释。
学校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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