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条**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各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英文学校名称为Baoji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s。
第三条学校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分为三个校区(高新技术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大道1号,邮政编码:;石鼓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邮政编码:,盘龙校区:陕西省宝鸡市盘龙新区龙翔大道003号,邮政编码:)。
第四条办学水平:本科,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类型:学校为陕西省公立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价优秀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被陕西省列入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计划。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等17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授权点5个。学校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学校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纪委、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学校团委、后勤管理办公室等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整和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的在线学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备案分数录取。
第十二条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控制在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名志愿者考生,如果志愿者未满,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名志愿者或征集志愿者考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应当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自愿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专业分配原则(非艺术、体育):
1.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备案成绩(包括小数部分)进行排名,按照分数优先,按照志愿者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1)实行33模式综合改革省:先按省(市)排名(志愿者成绩)顺序录取,然后按中文、数学、外语、所选科目(最高分、次高分、最低分)由高到低录取。
2)实行312模式综合改革省:首先按省(市)排名(志愿者成绩)录取,然后按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最高分、最低分)由高到低录取。
3)其他省份:先按省(市、自治区)排名顺序录取,再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符合各项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的,调整为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档。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的备案方式和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自治区有关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省外课成绩达到省、自治区规定绩达到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含校际联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陕西省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体育专业的备案方式和比例。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按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职业教育单招实行梯度志愿录取模式,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如果一个志愿者未满,非一个志愿者考生将按照志愿者的顺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当文化课程和专业技能考核结果相同时,将根据考生的汉语、数学和英语成绩进行选拔。
第十七条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省招生办(考试院)组织口语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通过考试;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为便于组织教学,其他专业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外语公共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均采用英语教学。请仔细报告非英语考生。为便于组织教学,其他专业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外语公共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均采用英语教学。请仔细报告非英语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考生的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训的特点,残疾学生不得申请我校音乐、舞蹈、体育、工程相关专业。请仔细报告。
第五章学费和资助
第二十条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生信用贷款、临时困难补贴等奖励补贴体系,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传真:0917-
本科招生网站:
2021年宝鸡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宝鸡文理学院毕业证怎样考(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74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