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转发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通知《《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人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以6月20日为准(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招聘单位设立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考试组织部门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招聘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2.国家机关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非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申请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
四、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等不符合当前工作场所、单位或岗位要求的人员;
6.其他情形下不得按照法律法规聘用的人员。
(5)回避。
公共机构公开招聘所有参与者和可能影响公平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应当参照《公共机构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执行。
(一)注册方式。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受理登记,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登记方式。
(二)报名时间。
(三)注册要求。
2.报名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请将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文件夹,并发送至指定邮件。文件夹和发送邮件的标题是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如:XX大学英语老师张某)。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或就业资格。
4.请确保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四)资格考试。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成立资格考试小组。其中,专业条件主要基于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目录未涵盖的专业,由有关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确认。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术学院预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班毕业生可以申请本科学位,高级班毕业生可以申请大专学位。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术学院预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班毕业生可以申请本科学位,高级班毕业生可以申请大专学位。资格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招聘单位应在注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资格考试人员,否则影响考生申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即2022年6月累计工作时间为每12个月一年(统一招生期间不能视为累计工作经验)。其中,学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验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一)面试进行考试。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网络、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面试。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在报名后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在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对面试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面试官应根据招聘岗位资格要求提供身份证、门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颁发学位证书的,持有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岗位要求原件。复审不符合注册资格的,取消面试候选人资格。
(4)当同一职位的申请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约50人)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采取多次面试或笔试。最终面试资格的考生人数在加试前按一定比例(1:3至1:6)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最终面试。附加考试结果不作为总分的权重,考生的结果以最终面试结果为准。
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体检考生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在我省参军、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在服役期间取得三等功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党委、政府或市(州)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表彰。〕;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体检考生通过面试加试来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根据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根据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应当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守法等情况,并审查其注册资格条件。体检、调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补考。考生在体检、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者违法违纪,导致体检、调查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调查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内反映严重问题,查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从高到低填写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暂停录用,核实结论后决定录用;对宣传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
(2)2022年毕业生申请人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必须提供申请岗位所需的学位证书,未提供的取消就业资格。
(2)2022年毕业生申请人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必须提供申请岗位所需的学位证书,未提供的取消就业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计算在雇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录用手续(2022年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3)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充;需要补充的,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到低。在职人员申请考试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不能依法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计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考试、面试或考试、体检、调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考试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欺诈资格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申请人、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省人才网()是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通过工作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吉林省卫生委员会人事部0431—
吉林农业科学院人事部0431—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处0431-
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注意补充公告。
1.2022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表(4)
2.2022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4号)
2022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4号)主要内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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