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第四小学文凭图片,清新区第四小学文凭图片高清
在申请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时,符合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条件的外地(非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为进一步申请清新区中心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学位,1.纳入第一、二、三类基础分区的申请人,可在本学区学校安排全部学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学位申请工作,5月28日,清新区发布了《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新生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6岁5个月(2014年3月31日前出生),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普通教育能力,未进入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注册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
2.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地产,具备居住条件,实际入住申请人。
3.其法定监护人连续居住在中心城区5年,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4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子女。其中,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还需持有居住证(居住地址在我区中心城区)。
4.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合法居住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小学六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心城区注册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2.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参加城市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清新区个人社会保险证明表》。
3.申请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拥有完整的财产。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房地产的,法定监护人拥有51%以上的产权,实际居住在财产中的,可以申请财产学位,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如果父母没有住宅商品房,住在祖父母、祖父母或祖父母的财产中,除上述材料外,儿童或学生还需要与祖父母、祖父母或祖父母住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实际住在一起。
4.本指南中的清新区中心城区是指清新城区建成区、乐园、周田、京口区。
2、小学一年级接受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即2014年4月出生)的预登记。预登记所需材料与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相同。预登记后,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是否列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结果将于7月公布。请仔细考虑是否进行预登记。
三、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
1.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明;
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4.招生区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者: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房地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租户:房屋租赁证明、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二)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青少年
1.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地产、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
(1)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明;
(三)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4)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房地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2.其法定监护人连续居住在中心城区5年,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4年以上(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业稳定、合法住所、居住证稳定的农民工子女。
(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纳税单、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五)父母一方依法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4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六)申请子女为外省户籍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居住地址在我区中心城区)。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模范、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抗击疫情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符合上级规定享受教育优惠、优惠政策的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符合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条件的外地(非中心城市小学)六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小学出具的学籍证明。
对符合奖励条件、实施节育措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实施绝育措施的纯二妇女,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用于计算学区积分加分。
四、学位处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1)在线预测名称:6月5日至6月11日,家长进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微信易清新新生学位申请(或学位注册)页面,登录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和智能注册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儿童身份证号码注册,填写学位申请信息,上传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确保扫描件或照片清晰),并保存并提交申请。网上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不影响学位受理和录取。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预测名称的,不影响学位的接受和录取。家长必须在此期间完成在线预测名称。系统关闭后,他们将无法再次注册。请登录系统阅读《清新区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手册》。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从6月17日开始,家长可以在系统,下载并打印《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
(2)现场审核材料:6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检查原件,无复印件)到登记学校申请学位。家长在《新生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请。家长应妥善保存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位申请收据》(含备案号),以便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安排公立学校学位。
(3)资格考试:6月22日至7月2日,教育部会同公安、社保、房地产、租赁等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学校将走访村委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家访,核实儿童学位申请信息。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时,请积极配合,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家长故意不听电话,拖延上门检查时间,视为未实际入住。未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房地产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公布考试成绩和申请人学区积分:7月3日公布资格考试成绩和申请人学位积分。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必须在7月6日前向注册学校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审查申请后,应当向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5)公布新生名单:7月24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登录系统或到注册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6)新生入学登记:8月23日、24日,将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位申请收据带到入学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入学学校公布为准,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新生入学后,如发现非法留级,将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全部返回学校。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安排报名
各学校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新生报名,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报名场地和设备的消毒,分散、分批、分时组织报名,控制各批次现场审核人数与报名家长之间的距离,避免大规模聚集活动。完善体温检测、扫描粤康码访问登记等防控措施。持有粤康码绿码并体温正常的家长只能在到学校现场和现场审核数据前佩戴口罩。原则上,家长应根据系统分配的登记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持有粤康码黄码、红码或高温的,请联系登记学校另行预约。
六、录取及生源分流方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按学区积分顺序录取,直至录满。家长在网上预测名称时,应在相应栏目中选择是否服从调整。如果学区学校因合格学生太多而未被录取,家长应填写并服从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应调整到学位相对较近的公立学校。如果仍然没有公立学位,家长应选择私立学校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如果家长不填写并服从调整,如果学区学校因合格学生太多而未被录取,教育主管部门不安排其公立学位,家长选择私立学校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中心城区实行学位分配制度。
中心城区实行学位分配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一)基本分
根据申请儿童在学区的生活条件和户籍类型,设置七种类型的基,每个申请儿童可根据以下条件获得基本分数。
第一类基础分为10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户籍、中心城区法定监护人、黄坑、公园、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场原居民。
第二类基础分为95分,条件是中心城区户籍,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
第三类基础分为9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租房。
第四类基础分为80分,条件是在中心城区购房(含特殊住房)并入住清新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
第五类基础分为75分,条件为非清新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含特殊住房)并入住。
第六类基础分为70分。条件是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及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七类基础分6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5年,依法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4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加分
加分标准分为清新户籍学生和非清新户籍学生两类。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新户籍学生:根据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月)计算加分,在居住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0.1分。计算已居住的起始日期为:提交自有产权房屋证明材料的,以房地产证明发放日期或购房合同交付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或合同)材料的,以租赁凭证(或合同)登记备案日期为准。2020年4月30日计算居住截止日期。特殊住房(不完全房地产、集资楼)不加分。对符合奖励条件、实施节育措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实施绝育措施的纯二妇女,加3分。
非清新户籍学生:根据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清新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计算加分,在缴纳社保满五年的基础上,每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双方不累计,只按支付时间长的一方计算。社会保障累计时间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农村独生子女符合奖励条件,实施节育措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或实施绝育措施
纯二女户女孩加3分。
(三)说明
1.纳入第一、二、三类基础分范围的申请人,可在本学区学校安排全部学位,不加分。
2.经资格考试部门和学校审核后的积分可列为录取依据。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太和派出所:公园派出所:
区卫生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所: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住房档案:
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太和镇中心学校:
九、注册学校和招生电话(只接受注册,2020年新生学区范围及具体学位分配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
环城路以北玄真路69号金色家园西墙以东,滨江路双号2-98号以东,清河大道121-155号以南,中山路南单号1-25号以东,新城路双号2-6号至玄真南路交汇处以北。
清河大道157-195号以南,清新大道9-13号(清新体育馆)以东,新城中西路至107国道井口隧道以南,中山路南双号2-20号以西,新城路1-5号至与玄真南路交汇处以南,玄真南路至与飞来路交汇处以西,湖西路以西,不含飞水回澜区。
环城路以北新亚棕榈园东墙以西,滨江路1-79号以西,清河大道100-174号以北,清新大道8号(帝景花园)至16号(清新区财政局)以西,新城中西路至107国道井口隧道以北。
陈光纪念小学、万星文根小学、黄岗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所有公立和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义务教育的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伪装考试选拔学生,不得根据面试、面试、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形式选择学生。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同时招生,对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同时招生,对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
(2)申请公立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必须亲自为孩子准备学位申请材料并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不要相信和委托他人代表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3)在各种学校(包括私立学校)学习过小学的儿童已获得小学学籍,不能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经核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原则上按购房者申请学位。根据租户申请学位,一经核实,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不安排公立学校学位。
(五)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向他人提供自己的财产和材料伪造虚假学位申请材料的,财产将被锁定,不再用于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申请。
(6)无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中心城区残疾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凭相关证件到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路旁,联系电话0763-;区特殊教育学校位于三坑镇,联系电话0763-)。
11、2021年学位申请预告
1.2021年,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农民工子女在申请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时,法定监护人需依法在清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还需持有居住证(居住地址在我区中心城区)。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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