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我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及受理时间
(一)5月28日至6月1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net网上申请(以下简称自助系统)。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交材料的市、县、区或主考学校。
(二)6月1日至5日,请提前联系(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接受考生申请后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审核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完整、成绩填写错误、学历不一致等原因,不能通过毕业考试的,继续按要求办理下一次申请考试手续。毕业证书审批费实行网上支付(6月3日15时,网上支付截止日期)。毕业证书审批费实行网上支付(
6月3日15时,网上支付截止日期
)。网上支付成功后,被审核的,即使审核失败,审批费也不予退还,不能作为再次审核的费用扣除。
二、申请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的要求,并通过思想道德评价。所有转入我省的考生,无论转入考试档案的合格课程有多少门,都需要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门大专课程和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自助系统申请后,将相关材料带到所选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需自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收据》(以下简称《收据》)。考生应仔细检查收据上的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中的信息一致,检查后在收据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不予审核)。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有错误,将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按要求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1)》(以下简称《表(1)》)并认真填写。考生的填写部分必须用黑色签名笔填写,任何人都不允许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2021年6月3日填写自我评价日期,2021年6月8日填写思想品德评价日期,2021年6月9日填写县(市)、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2021年6月10日填写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为2021年10月以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以反映身份证号码,无需验证即可打印截图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申请人除外),本次不予受理。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申请人除外),本次不予受理。
学信网信息与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具有多个考试号码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毕业前向市、州或考试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个考试号码合并(包括其他省份),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考生基本信息不完整、错误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考生应在修改基本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更改正确的基本信息,然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5)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上半年湖南省自考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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