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凭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者《全国研究生就业登记证》、《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登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户籍转移证》、《毕业证书》,到就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大学迁户口毕业后怎么办?
毕业后,学校将办理迁移证手续。您需要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迁移证书带到学院相关办公室(不同学校的办公室可能不同)。
但要注意几点:
1.户口原籍为农村户口,迁移后将成为城市户口。毕业后,你不能搬到你原来的村子里。你只能去农村做城市户口。
1.户口原籍为农村户口。迁移后,它将成为城市户口。毕业后,你不能搬到你原来的村庄。你只能去农村做城市户口(户口原籍为城市户口,不存在问题)
2.迁回后,户口簿上只有一个人,不能去父母的户口簿。
福建大学生户籍迁移毕业后怎么办?
如果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户口就会迁回原籍。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办法:
(1)新生入学迁入:派出所按户口迁移证和分局颁发的户口准增证办理入户。
(2)新生入学迁出: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
(3)毕业后返回原籍:核实《户籍迁移证》、《派遣登记证》、分局颁发的《户籍许可证》。
(4)毕业后返回原籍:根据毕业分配地点办理迁移手续。未分配的毕业生应当迁回原迁出地派出所定居。因户籍性质变化不能定居的,可以先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籍定居。
(5)变更的,凭《户口迁移证》、《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介绍信》、《变更登记证》、分局签发的《准增证》办理。
(六)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的,凭户口迁移证、分局颁发的《准增证》、转学、退学证、处理决定办理。
法律依据: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毕业生离校时已实行就业单位,户口在学校的,应当将户口迁入就业单位所在地。
第十八条毕业生离校时已实行就业单位,户籍在原家庭所在地,要求户籍迁入就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未执行工作单位(以下简称就业毕业生)的,户籍在学校的,由学校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毕业生应当自学校办理户籍迁出手续之日起半年内将户籍迁回原户籍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原户籍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待就业"《就业登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字样办理落户手续。
福建省外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短期内不能实施单位的,其户籍应当迁回原户籍或者家庭户籍。实施单位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条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在本省实施就业单位并要求户籍迁移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以上,在本省实施就业单位,要求户籍迁移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向就业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愿在我省山区、欠发达地区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区、城市。
户口不在学校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办理或者不办理户口迁移,或者将户口迁入家庭所在地或者就业地设区市的城市。
上述毕业生再次在其他地区工作,申请户口迁入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办理结算手续。
以上毕业生凭第十七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被人才派遣单位派遣就业的,其户籍可以落入人才派遣单位的集体户籍。但是,人才派遣单位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派遣单位经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经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毕业生就业手续;
2.人才派遣单位所在地属于市辖区行政区域;
3、人才派遣单位必须属于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行业制度;
4、人才派遣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
5.人才派遣单位配备专职协管人员,负责集体户籍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与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才派遣单位形成派遣权利义务关系后,凭政府人事部门签署的《就业登记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结算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到省、中央福建单位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户籍登记地址与实际就业单位地址不一致,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核实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接收单位签字的《就业登记证》。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户籍应按以下顺序定居:(1)在就业地有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或直系亲属;(2)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3)在就业地租用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廉租房或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固定住房的;(4)在就业地有亲友;(5)在就业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设立集体户的人才中介机构。
第二十六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无论是否执行就业单位,都应当及时办理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无论是否执行就业单位,都应当及时办理户登记手续。
如果应届毕业生持有的户迁移证书超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原则上返回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颁发户口迁移证书。
大学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毕业后可迁回原籍,具体可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籍以户为单位。与主管人住在一起的,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自立一户,以自己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户口在哪里?
法律分析:1、在学校迁入学校的学生通常在毕业时迁出户口。有两种情况:一是就业单位已经实施,学校将您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至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有户口迁至原籍,即从哪里迁至再迁至哪里(保留非农业户口)。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安处户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因此,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当家庭分开,需要户籍证明时,我也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这将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浪费时间,也会给其他方面(如各种文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3、毕业生户口迁移程序:已实施就业单位的,安全办公室户口按照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计划》迁至就业单位。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籍迁至原籍。毕业前,安全办公室的户籍办公室集体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然后集体到安全办公室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籍迁移证书,分配毕业生到派出所定居(不包括户籍)。户口未在学校领取的,本人或者委托人必须持就业登记证或者毕业证到保安处户口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公安部规定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地方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时不设定。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延长,到期后需要延长的,可以向出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录取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自到达迁移地点以来,城市在3天内,农村在10天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文件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移登记,并支付迁移文件。无迁移证件的公民,应当凭下列证件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移登记:(1)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颁发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留学生,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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