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凭证书,为规范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拔,澳方学校名称为ChisholmInstitute”。
第六条郑州电力学院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电力行业普通大学。学校成立于1933年,已有88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勤奋、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素质,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地位。近年来,学校荣获河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河南省首批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和专业要求
第八条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结合省(区、市)、专业计划编制实施,考虑学生结构、区域平衡、学生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省(区、市)、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各省(区)招办将适当向当地考生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英语是学校专业教学中使用的外语。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其中,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热能电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新能源设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电技术(中外合作)、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分布式发电及智能微电网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五章的录取原则和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第五章的录取原则和结果公布
录取原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批。
⒊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但服从专业调整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其他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退出。
⒋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录取分数。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言、数字、外部、综合成绩顺序选择考生。
第十五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通过学校网站(网站为)或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七条按豫发改收费〔2020〕根据456号文件通知,2021年学校学费标准分别为3700元/学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元/生·年。
按豫计收费〔2003〕225号文件,2014年豫发改费〔778〕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调整住宿费标准的,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学校补贴政策:
1.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学生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选拔和评估。
2.学校有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和15%。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内改善学生的生活,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重大家庭或个人的突然困难。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为确保学校统一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平、开放,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统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招生方式。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违反本章程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2021年郑州电力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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