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多次询问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取消档案托管费,向部分企业和个人收取档案托管费。检查组询问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管单位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员工档案存放在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新华社合肥9月11日电为什么国家取消4年多的费用还在收取?——检查组发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企业非法收取档案保管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管费自2015年1月起取消。四年多过去了,安徽省蚌埠市的一些企业仍被要求每人每月缴纳10元的档案托管费。
国务院第六检查问题线索后,国务院第六检查组前往蚌埠进行暗访核实,发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投资的国有企业向部分企业和个人收取档案托管费。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表示,他立即停止收费。
取消4年多的档案保管费仍在收取
根据2014年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个部门》决定人才集体户籍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费)。
5日上午,检查组来到蚌埠市暗访。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反映,员工档案存放在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企业每年都会收到服务中心的缴费通知,要求员工缴纳档案托管费,每人每月10元,每年120元。2018年,她所在企业有50多名员工,档案托管费6000多元。
根据企业负责人提供的发票,发票日期为2018年12月,收费项目为6340元,发票单位为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不是个案。检查组从蚌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转移了财务账户等信息,发现服务中心自2016年7月起向4000多个个人和单位收取了55万元以上的档案托管费。
据了解,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投资的国有企业。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是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
面对质疑,我行我素
检查组暗访得知,企业负责人多次询问蚌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取消档案托管费,但服务中心给出模糊答复后仍需支付。
企业负责人说,听说档案托管费不需要支付后,他打电话给蚌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收到的回复是以单位名义支付的,但没有提供相关文件。
带着企业的质疑,检查组来到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根据服务中心的反馈,相关企业是服务中心的协议单位。企业将员工档案存放在服务中心的,将收取档案托管费。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国有企业,依靠经营维持经营,部分收入上缴市财政。
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6日晚,检查组询问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管单位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方表示不熟悉相关文件的精神,甚至没有听说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文件。
违反中央政策的企业收费行为。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国立表示:我们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把握不彻底、不准确。”
失职失察,立即停止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自取消之日起,应停止档案服务费,包括档案保管费,不收取。
取消档案保管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服务人才、促进就业的重要政策措施。检查组成员认为,收取档案托管费是典型的非法收费,个别地方和单位的行为值得反思。
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失职失察。蚌埠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孟凡君说。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该局认真对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在研究讨论后立即停止收取档案托管费。同时,虚心接受检查组的建议和要求,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国家政策。
企业非法收取档案托管费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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